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为落实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确保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有序发展,结合《武汉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综合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综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情况;
(二)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质量行为管理;
(三)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绿色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安全生产管理。
二、检查安排
(一)企业自查(2021年6月11日至6月20日)
各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督促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按照《武汉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综合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再次开展自查自纠。
(二)区级检查(2021年6月21日至7月31日)
各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综合检查工作内容组织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进行全面普查,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7月31日前将检查结果按附表对应填报至市节能办汇总。
(三)市级抽查(2021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8月1日-8月20日。对存有分设站点的企业进行核查(不少于5家),核查内容包括各分设站点的主要技术人员履职情况、生产设备配置情况。
2.8月21日-9月30日。对各区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按照不低于15%比例(全市共计抽取28家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2家预拌砂浆生产站点)随机抽取并开展检查,主要检查方式包括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作讲评。
3.检查分组及人员组成。由市城建局建设工程节能处、市建筑节能办相关负责同志带队,分两个组分别负责江北片区、江南片区检查。检查人员从双随机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组,每组检查人员2名,同时每组邀请行业专家2名,共计8名检查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配合检查
各受检企业要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并积极配合接受检查,确保受检人员、资料到位,如实提供检查过程需要的相关资料。
(二)精心组织,有力推进
各区建管部门要结合两年行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站点的自查和全面检查工作。对区级检查和市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扎实工作,及时通报
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与检查要求(检查表内容)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抽查平台;检查工作中,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做到廉洁自律;对综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至各区建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和回复,并根据整改回复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本次综合检查结束,我局将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予以曝光,检查通报将在在网上公示并抄送各相关建设平台单位。
联系人:节能处(莫 伟 13016409896)
节能办(韩栩仟 15071114120)
附件:1.辖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站点)排查表
2.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资质核查表
3.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质量行为检查表
4.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绿色生产检查表
5.预拌混凝土企业(站点)安全管理检查表
6.预拌砂浆企业综合检查表
7.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绿色生产检查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