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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使用性质问题答疑

关于《武汉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使用性质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4-05-14 11:12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问:如何理解《武汉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关于使用性质的要求,商业建筑可以设置歌舞娱乐场所吗?

答:1.根据《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建筑物使用性质等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发生变化的建筑物改(扩)建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物使用性质是否发生改变,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规划手续应以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2.《武汉市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指南(试行)》为技术性文件,其中第3.2条关于使用功能是否改变的划分,主要基于消防技术要求考虑,其划分影响后续技术条款的适用,如第3.3.4条、4.4.1条中使用功能是否改变对应着不同的技术要求。“指南”第3.2条关于使用功能是否改变的划分,不作为判定是否需要办理工程规划手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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