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提出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任务。
(二)商贸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武汉市与北京市、深圳市、广州市一起被列为全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20〕23号),明确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865号),要求武汉市安排不少于5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通过项目试点,形成最高投标限价的市场定价机制,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可应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