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需要。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相继出台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一系列文件,在提出具体目标任务的同时,明确要求,“逐步完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武汉市政府在2017年3月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以下简称8号文),文件第三部分提出了监督管理的内容;《办法》将其中的内容,逐条进行分解和细化,将中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促进建筑业全面更新换代、转型升级的需要。随着装配式生产方式的推进,相关政府管理职能部门也应将原有的管理链条进行更新换代。市政府8号文只是为新型管理方式提供了一个框架,《办法》的出台丰富了其中的内容,能够促使职能部门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促进传统产业全面更新换代、转型升级。
三是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的需要。《办法》是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的具体内容,《办法》的出台,不但填补了当前如何进行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的空白,而且也为以后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四是加强监管、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需要。2015年以来,我市的装配式建筑取得初步成效,而我们的监管相对滞后;《办法》的出台,为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提供了法规依据,还将带动相关制度陆续出台,逐步把监管滞后的短板补齐,逐步做到建设与管理同步驱动,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