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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和分包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补充事项协议和备案告知书的通知》的解读

关于《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和分包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补充事项协议和备案告知书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6-03-28 17:10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16]5号文)要求,现将《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补充事项协议和备案告知书的通知》文件解读如下:

一、 范围

1、 出台背景: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

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263号令),在全市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按照市政府第263号令规定,第七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开设专用账户。”第九条“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按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暂付款拨付到专用账户,不得拖延付款。建设单位应当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暂付款拨付到施工总承包企业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暂付款拨付到专业承包企业专用账户。每月农民工工资暂付款基数按照合同价款总额的20%除以合同总工期的月数(合同工期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确定,所拨付的农民工工资暂付款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查验该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设立专用账户的情况,发现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设立专用账户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设立专用账户的相关手续。”为此我委起草了《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补充事项协议和备案告知书的通知》,为市区建设部门审批窗口查验专用帐户设立的情况提供操作办法。

2、 重点内容: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建

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补充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三个示范文本。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事项的补充告知书”“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及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事项的补充告知书”两个告知书。

3、特色亮点:贯彻落实市政府263令,制发该文,以规范市区建设审批窗口的办事行为。

4、落实措施:1)制发该文。(2)向市区建设审批窗口布置进行操作培训。

二、主体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培训

201510月份以来,市城建委组织市区建设部门、包括合同备案、总分包备案、施工许可窗口等各相关部门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市人民政府第263号令《武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窗口办事指南和监管平台操作。

关联政策: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补充事项协议和备案告知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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