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
近期,武汉市社会保险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告》,我市社保系统已于2022年8月19日恢复办理2022年7月及以后的社保费月度申报业务(含工伤保险)。现就我市社保系统恢复后,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一般审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事项恢复一般审批。
二、按时补缴社保工伤保险。2022年6月17日至本通知发布日期间,凡以社保工伤保险书面承诺方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及时补缴相关人员社保工伤保险。
三、组织事后核查。市城建局自2022年9月1日起,在3个月内将分批组织对以社保工伤保险书面承诺方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承诺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企业未按承诺要求补齐或补正工伤保险材料的,将一律按虚假承诺上报省住建厅撤回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工伤保险承诺办理安许证的施工企业核查名单(第一批)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