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武汉政府网| 繁体|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通知公告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居住区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标准的通知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居住区配建公共健身设施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21 15:02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图审查单位,市建筑工程质监站,各区建设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工作要求:“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请各相关单位在新建居住区建设工作中严格执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7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