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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包一挂”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包一挂”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17:04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各区建设局(住建局),市建管相关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湖北省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11567号)的要求,现将市城建局制定的《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8日


武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省住建厅《湖北省建筑市场“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11567号)的要求,为有效遏制我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简称“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找我市当前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中存在“三包一挂”现象的突出问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依法查处违规的市场主体,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有效制度机制,强化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二、组织领导

市城建局成立由夏平同志为组长,周才志同志为副组长,建管处、质安处、设计处及稽查站、质监站、市政站、安全站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三包一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建管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

同时,由市安全站和市稽查站分别设立督导检查小组。市安全站牵头(市政站、质监站配合)负责对市管工程项目开展“三包一挂”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稽查站负责对各区开展“三包一挂”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和工作稽查(见附件1)。各区成立相应专项行动专班。

三、整治范围

(一)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及人员;

(二)全市2019年以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

(三)全市2019年以来收到群众来信举报、信访,以及审计发现的或纪检部门交办的涉及“三包一挂”问题线索。

四、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违法发包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招投标(备案)环节中,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有无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有无违反法定程序发包等。

责任单位:市管项目由市稽查站负责;区管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建设局(住建局)负责。

(二)违法分包重点检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专业承包单位有无将非劳务作业部分再进行分包(含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的分包手续情况);劳务分包单位有无将承接的作业内容再进行分包等。

责任单位:市管房建项目由市建筑质监站负责(安全站现场监管部门配合),市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市政质监站负责(安全站现场监管部门配合);区管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建设局(住建局)负责。

(三)转包重点检查承包单位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无将所承包的工程内容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现象等。

责任单位:市管房建项目由市建筑质监站负责(安全站现场监管部门配合),市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市政质监站负责(安全站现场监管部门配合);区管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建设局(住建局)负责。

(四)挂靠重点检查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有资质的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等。

责任单位:市管房建项目由市建筑质监站负责(安全站现场监管部门配合),市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市政质监站负责(安全站现场监管部门配合);区管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区建设局(住建局)负责。

五、方法步骤

(一)问题收集及全面自查(9月20日至10月20日)。市、区两级建管部门应按照项目监管的权限,细化工作方案,开展舆论宣传及动员部署,并与今年以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结合,按照要求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见附件2)。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以及收到群众来信举报、信访,以及审计发现的或纪检部门交办的涉及“三包一挂”问题的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

(二)检查督导及积极迎检(10月21-1031)市城建局的两个督导检查小组针对市管项目和各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具体工作安排由市安监站和市稽查站另行通知),并1030日前,将负责督导检查范围内的《“三包一挂”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见省厅方案的附件2)及《“三包一挂”专项整治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见省厅方案的附件3)报市城建局建管处汇总。省住建厅将也将采取“双随机”方式分组划片对我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配合纪检部门对我市开展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调研,市、区两级建管部门同步做好相应迎检和调研的准备工作。

(三)巩固成果及案件查处(11月1-11月30)市城建局各督导组和各区认真总结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围绕本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情况,以及督导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查处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建立制度机制及下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城建局建管处,市城建局将组织报送至省住建厅。届时省厅将通报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主体,约谈问题突出地区的住建部门负责人,总结深化各地经验,形成治理长效机制,由于自身工作原因受到省住建厅通报的,应予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区两级建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包一挂”的危害性和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严重影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应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质监、安监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专班,形成整治合力。

(二)强化整治工作的引导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专项整治宣传报道。通过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市、区两级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收集线索,鼓励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

(三)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见效市、区两级建管部门要对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和重点监控机制,科学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工作措施,让定期检查、日常巡查和专项稽查成为常态,对发现的问题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等规定进行处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有效治理“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文件请见附件)

附件: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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