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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平战两用设计导则》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平战两用改造设计导则》通知

关于执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平战两用设计导则》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平战两用改造设计导则》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3 16:53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各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区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北省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推进在我市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建筑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借鉴方舱医院和人防工程改造经验,充分考虑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通风系统、后勤保障功能,预留管道、信息等接口和改造空间,具备快速转化为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和隔离场所的能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市新建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建筑,单层室内场地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层高大于4米的单层或多层建筑,选址符合要求的,均应按照《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平战两用设计导则》(以下简称《新建导则》)进行平战结合设计。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平战两用改造项目应按照《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平战两用改造设计导则》(以下简称《改造导则》)进行设计。

二、各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在我市新建和改造大型公共建筑的项目中,应结合大型公共建筑的平战两用功能,严格按照《新建导则》和《改造导则》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立项、设计、施工、验收。

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执行《新建导则》和《改造导则》,对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和改造项目进行施工图审查,未执行《新建导则》和《改造导则》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出具审查告知书。

四、市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中心负责建立新建、改建大型公共建筑的项目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检查、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大型公共建筑项目的施工图审查中,按照《新建导则》和《改造导则》的要求严格把关。

五、对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新建导则》和《改造导则》不到位的,按照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处罚;不按《新建导则》和《改造导则》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或无平战结合设计内容经施工图审查通过的,责令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停业整顿。

联系人:胡勇虎,电话:027-83350711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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