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争创“武汉市文明施工标杆工地”活动。现将《争创“武汉市文明施工标杆工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长江日报报业集团
2020年8月24日
争创“武汉市文明施工标杆工地”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和“扮靓江城迎国庆”活动工作部署,为切实推进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提升,经研究,市城建局会同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决定开展争创“武汉市文明施工标杆工地”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为抓手,对标先进,通过争创活动,探索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路,促进城市工地建设管理提档升级,树立标杆,充分展示我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新风貌。
二、参评对象
本次活动参评对象包括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它行业类型建设工地项目秉持自愿参与的原则亦可参加申报评选。
三、争创活动时间
争创评选以季度为周期,报名截止9月10日,9月底完成巡查初评,10月至11月为检查考评阶段,12月上旬网上投票,12月中下旬结果公示、挂牌颁奖。报名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武汉市文明施工标杆工地争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四、结果运用
根据考评得分情况分为三档,从高到低分别授予“武汉市文明施工标杆工地”、“武汉市文明施工先进工地”、“武汉市文明施工优秀工地”,并从入选项目中选出“武汉市文明施工优秀项目经理”,对入选的项目经理及项目参建单位(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给予个人执业及企业信用体系加分。
五、其他事项
纸质版申报资料报送至武汉市城建局质安处(刘超,电话83330849)或邮寄至江岸区金桥大道新长江传媒大厦(收件人:聂俊芳,电话15072311481),并同步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jrbcm@vip.163.com。参评项目(企业)对递交的材料承诺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活动鼓励参评项目本着自愿原则,积极在长江日报报纸或新媒体上进行形象宣传展示,扩大社会影响,长江日报全媒体平台将对本次活动全程报道(联系人:韩玮,电话13871187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