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建设局:
根据《市城建局关于报送2019年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目标相关资料的通知》,2020年1月2日至4日,市城建局对全市各区2019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考核,现将评估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评估考核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省市建筑节能综合检查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和评分,各区目标完成情况及考评结果详见附件一、二。
从考核情况看,各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综合考评,考核等次评定如下:
(一)优秀等次9家:蔡甸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汉阳区、硚口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江夏区、洪山区、武昌区
(二)良好等次5家:黄陂区、青山区(化工区)、江岸区、新洲区、江汉区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发展装配式建筑
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364.2万平方米,完成省住建厅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的121.4% ,其中东西湖区为68.44万平方米、汉阳区为68.3万平方米、蔡甸区为57.78万平方米,位列全市前三名。各区共申报试点示范项目267.48万平方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蔡甸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汉阳区、江岸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武昌区、江夏区、新洲区等10个区完成了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任务。黄陂区、江汉区没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和试点示范项目。
(二)新建建筑节能
全市通过建筑节能设计审查项目1612个,建筑面积3156.79万平方米;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项目2415个,建筑面积2653.28万平方米;通过对各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项目和节能分部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进行统计分析,均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标准执行率100%。
(三)绿色建筑发展
通过设计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1550个,建筑面积3133.33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99.26%。竣工验收绿色建筑项目1883个,建筑面积2107.78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标识项目72个,建筑面积1039.42万平方米。二星级以上标识项目48个,标识项目总数和高星级项目数分别较2018年增长90%和161%,创历年之最。
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新洲区、蔡甸区、黄陂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获得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前三名分别为黄陂区、汉阳区和蔡甸区,蔡甸区创建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1个。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竣工备案项目1440个,应用面积827.19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13.31%。青山区(化工区)、汉阳区、新洲区、蔡甸区、黄陂区、江夏区、洪山区、东西湖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硚口区、江岸区、江汉区等13个区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
(五)“禁实”、“禁现”、“推散”及绿色建材工作
全市在建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100%;预拌混凝土应用率100%,预拌砂浆使用量231.93万吨,应用率98%;散装水泥供应量763.22万吨。新增绿色建材星级标识2个,其中新洲区、洪山区各1个。
(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全市共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55个,建筑面积119.03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的150.3%。其中居住建筑8个,建筑面积48.74万平方米,完成目标的123.1%;公共建筑47个,建筑面积70.29万平方米,完成目标的177.5%。硚口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青山区(化工区)、蔡甸区、洪山区、武昌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黄陂区、汉阳区等9个区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七)新增建筑节能能力
新增建筑节能能力46.11万吨标煤,完成目标任务的162.4%。
三、主要做法和特点
(一)推进目标分解,落实工作措施
各区对照《武汉市2019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谋划各项节能任务,统筹安排、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江夏区、洪山区、武昌区、黄陂区制发建筑节能年度工作方案计划。蔡甸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汉阳区、新洲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对年度工作内容、发展目标、工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和分解。
(二)严格行业监管,确保能效提升
各区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日常监管、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多种方式并存,强化建筑节能执法检查力度。各区积极贯彻《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8号),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有效提高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全市全年共检查建筑节能项目1399个,市区下达整改通知单90份,整改完成率100%。
(三)扎实重点推进,促进稳步发展
1.装配式建筑推进。各区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要求,把控关键节点,推进项目和基地建设。全市新开工面积364.2万平方米,蔡甸区、东湖高新区、东西湖区积极组织装配式建筑项目申报试点示范工程,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在示范创建方面起到引领作用。全市落实产业基地14个,其中建成12个(其中新洲区3个,江夏区3个,黄陂2个,青山区(化工区)1个,东西湖区1个,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1个,蔡甸区1个),在建2个(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1个,新洲区1个)。
2.绿色建筑方面。各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标准,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引导不断加强,绿色建筑比重不断提升。黄陂区扎实推进临空新城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与第三方绿色建筑咨询公司实行联合办公,服务指导前移,监管跟踪有效,生态城区内已获得星级标识9个生态示范各项指标有力落实;蔡甸区积极推进绿色建筑示范创建工作,“交投山水雅居”项目成为暨“龙庭华府”后辖区内第二个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
3.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各区各区以军运会环境综合立面整治工作为契机,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时积极拓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路径。蔡甸区与辖区内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接,在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上取得了进展。武昌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与高校、体育场馆、工业园区改建项目对接,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各区认真落实《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3〕139号),在施工图设计说明、工程监督告知书、节能备案表中严格落实了可再生能源应用相关要求。
5.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管理方面。各区扎实开展了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综合检查工作,加强了对违规海砂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了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质量保障体系规范化、标准化进程;落实了扬尘污染治理承诺公示牌制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全年对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共下达执法建议书30份,区本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工作联系函共计166份。全市在生产的165家生产站点中,搅拌楼、料仓封闭率达到90%以上,砂石分离机、三级沉淀池、进出口保洁设施配备率达到90%以上,立体包围式高效洗轮机增至84台。东西湖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蔡甸区加强日常巡查制度,重视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的绿色生产的监督管理,“三封三配一硬化”目标基本完成。
6.专项基金管理方面。各区不再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持续根据《市城建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付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3〕130号)的要求,按比例、按时限退付,落实了基金清算项目一项一档和网上公示管理制度,并对以前年度票据情况开展了清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节能意识。
各区重视建筑节能法规知识的宣贯培训,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等新产品、新材料,倡导全民建筑节能意识和绿色建筑生态理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在201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中,新洲区在辖区内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悬挂节能宣传标语横幅48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0多册;汉阳区以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江夏区举办专业培训会,共计300余人参加培训。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装配式建筑推广方面
对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技术体系不了解、不认同,未形成正确的观念和认识,对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存在顾虑;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造推进乏力;各区装配式建筑项目推进不平衡,江汉区、江夏区项目较少,土地出让环节把关不严;关键技术岗位产业工人水平、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能力、设计人员标准化设计和深化设计能力不够高,相关人员缺乏系统的学习培训和实践经验。
(二)绿色建筑推广方面
虽然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但离高质量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高星级绿色建筑较少,政府投资工程、公益性公共建筑、大型公建示范带头效应不强;标准执行质量不高,绿色建筑工程验收相关要求仍未得到有效落实。
(三)节能监管方面
存在对建筑节能墙体保温分部工程的施工技术和标准规范不熟悉;建筑节能专项技术施工方案和监理方案不完整,针对性不强;节能细部处理设计和施工不规范,外墙内保温热桥处理不到位,不连贯;项目设计参数取值不合规;随意变更节能设计;节能材料先使用后检测等现象。武昌区、新洲区、青山区应加大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检查力度和频次。
(四)混凝土行业管理方面
预拌混凝土行业监管方面,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明确,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生产站点存在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标准更新不及时、原材料检测不符合要求、配合比设计不规范等问题;绿色生产改造工作推进较慢,在搅拌楼、皮带传输机、料仓封闭方面需进一步完善,立体包围式高效洗轮机安装需进一步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督办考核
建立以目标管理为主线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体系,对照省、市下达的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科学分解目标、强化目标指导、督办、检查、考核和结果应用,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监督检查,提升建筑能效
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六个专项闭合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保温工程和节能门窗施工质量监管;做好《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19按《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2019)等建筑节能新标准规范的学习贯彻工作;组织编制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砂浆)站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手册,组织开展2-3次专项检查,对全市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推广运用和相关政策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专业承包资质、质量行为、绿色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推进绿建量质齐升,提高发展水平
1.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市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政策,强化对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过程的监督;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民用建筑在工程验收时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相关要求,未进行绿色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同意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未通过绿色建筑工程总体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进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推进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创建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绿色生态示范区和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的建设,搞好协调,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示范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
3、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信息纳入工程质量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加强装配式建筑审批监督管理,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土地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审批,将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和装配率技术指标纳入施工图审查和施工许可管理内容;强化装配式建筑质量监管工作,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规范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质量管理规定,全面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五)加强技术支撑,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1.全市新建建筑应严格执行武汉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应用条件的建筑工程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有条件的建筑工程在屋顶等区域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探索推进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
2.加强设计、施工、验收过程监管,宾馆、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100米以下居住建筑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凡未设计、安装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同意组织工程验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六)强化预拌混凝土(砂浆)绿色生产及质量行为监管,加大“禁现”工作力度
1、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武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站点的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对预拌混凝土(砂浆)质量行为和绿色生产的监管,进一步推进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绿色生产升级改造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高水平达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要求。
2、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绿色生产的监督管理,降低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要求各生产站点在硬件设施方面实现“三封三配一硬化”,即搅拌楼、料仓、皮带输送机全封闭,进出口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三级沉淀池、砂石分离机全配备,厂区路面全硬化(绿化区除外)。
3、不断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检查过程的标准化、正规化、专业化,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行业检查工作,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站点监管,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
(七)推动绿色建材认定、推广新型墙材及绿色建材,
做好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受理工作,加强对认定产品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认定产品质量,各区全年对认证产品企业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引导企业申报绿色建材星级评价标识,鼓励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应使用绿色建材。
(八)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1.加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宣传力度,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体、简报等广泛宣传,及时发布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行业发展最新动态;组织大型宣传会、论坛和示范项目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社会公众认知度。
2.完善装配式建筑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加大装配式建筑施工关键岗位工人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力度,建设专业化的装配式技术工人队伍;组织装配式建筑施工、构件生产企业参加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
3.组织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媒体和网站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工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1. 2019年武汉市建筑节能发展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明细表
2. 2019年武汉市建筑节能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得分情况表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