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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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21 16:26 |
文 号: | 武城建〔2019〕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 市民防办关于在联合图审阶段同步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
各区(开发区)建设、人防部门,各区行政审批局、各建设单位、图审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案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武项审改办[2018]9号),确保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漏建人防工程或漏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现就在联合图审阶段同步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图审窗口在受理建设单位的联合图审申请后,向市(区)民防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出具《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联系单》(附后)。
二、建设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准备办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所需资料,并送达联合图审窗口。
三、联合图审窗口负责于当天转给市(区)民防主管部门,市(区)民防主管部门负责于3个工作日内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审批意见反馈给联合图审窗口。
四、联合图审窗口负责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审批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对未取得《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项目,联合图审窗口不得向建设单位出具联合图审合格通知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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