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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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28 17:05 |
文 号: | 武城建〔2018〕97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各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建管有关站办,各有关开发建设单位:
现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18〕5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机关不再另行颁发竣工验收备案证。建设单位凭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办理不动产登记等其它有关手续。样式见附件1。
二、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了优化。样式见附件2。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10〕211号)已到期自动失效。四、本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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