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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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5-07-01 11:39 |
文 号: | 武城建【2015】109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关于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事项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105号)等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新办、换证、升级、增项、延续、遗失补办等资质事项,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材料清单见附件1-1至3)的相关要求,登录省住建厅一体化平台完成信息填报审核和资质申请,并向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的区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建管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各受理部门工作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2)。列入省、市建筑业重点发展和培育企业名录的,可向市城建委资质受理窗口提出资质申请(企业名录见附件3)。
二、按照省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5]105号)的有关要求,全市从2015年6月份起,开始受理资质申请。按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属于此次换证范围。2016年6月20日起停止受理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等方面的资质换证申请;2016年10月25日起,停止受理部批资质换证申请;2016年11月25日起,停止受理厅批资质的换证的申请;2016年12月1日起,停止受理所有的企业的换证申请。
三、市城建委资质审批流程及办事指南在武汉建设网站或市、区资质受理窗口查询、领取告知书(见附件4)。
四、各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健全制度,执行标准,强化服务,认真做好宣传和培训,确保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材料清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受理部门》
3.《建筑业重点企业名录》
4.《市城建委资质审批办事指南》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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