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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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5-04-17 17:32 |
文 号: | 武城建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2015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为主线,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和执法强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总体态势的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受监工程项目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减少现场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进一步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责任
一是调整市城建委安委会成员单位,不断完善和明晰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 “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并实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促、指导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健全完善各负其责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的动态循环管理模式,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责任人相关责任制,以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施工现场“八不准”公示制度,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不良行为信息披露和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制度,建立并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评价管理等制度;三是依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平台的升级改造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评价体系研究》的成果转换及推广应用,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诚信机制。
(三)促进依法行政和监督执法效能的提升
一是落实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监督工作;二是严格按照 “四不两直”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飞行检查”、月检查、全市季度检查通报、夜间巡查等制度;三是健全完善重点挂牌督办制度,严厉查处和整治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查屡犯或不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的企业、项目及其负责人,一律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四是全面启动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和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的检查评估机制,充实、加强监管力量;五是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执法监察,督促各级监督机构依法履职尽责,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等城建重点工程的监管
一是督促建设业主单位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统筹各项前期手续、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和交通疏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工程建设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建立健全各建设(业主)单位与市、区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协调推进机制,合理明确市、区分工,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三是根据城建重点工程的施工实际情况,加大检查巡查的频次、深度,充分发挥城建重点工程参建各方的管理力量,共同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工作。
(五)加大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业处理规定,对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先行暂停其参加招投标资格,并责令事故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停工排查;对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区,组织对区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该区全部工程停工排查;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六)提升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水平
围绕打造安静城市和创新城市,继续推进工程建设的精细化管理,抓好裸土“全覆盖”、保洁“全过程”、施工“全封闭”等措施的落实;加强桩基施工、土方开挖和工程收尾阶段等易产生施工扬尘高风险期现场文明施工平面布置方案的管理;在建设工程工地试点安装喷洒降尘设施,以临近城市主干道、人员密集区域和窗口地带的建设工程为重点,安装100套喷洒降尘设施;在新开工的城建重点工程推广使用新型围挡,统一工地围挡标准;会同环保部门选点安装80套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继续加强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的管理;建立完善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七)继续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
一是继续加强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整治,以高支模体系搭设钢管扣件的材质整治为重点,对查实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钢管扣件搭设的高支模体系,坚决责令立即拆除;二是继续抓好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和“人机锁定”管理,以及安装全过程检测;三是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现场吊装施工作业的整治,对检查巡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项目全线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四是继续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活动板房防火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高层建筑和地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施工现场防控火灾的能力;五是加大对已通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六是积极发挥市城建委科技委专业委员会专家的技术优势,邀请专家参与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和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增强检查、整治的针对性和专业性。
(八)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创建
继续加强《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武汉市建设工程桩基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的宣传贯彻,督促、指导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标准抓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常态化管理。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和《湖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鄂建文[2014]70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检查考评,坚持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观摩交流活动。
(九)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教育培训工作,促进新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建立专业师资库;三是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层次,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或方案,采取技术交流、专项调研、“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以案例分析讲解为主线,开展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四是开设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实操基地,对从业人员实施理论强化和提升实操水平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五是加强对农民工培训工作尤其是农民工业余学校学习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库。
(十)加强技术理论研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标准等课题研究,加快研究成果的转型和实际推广运用;二是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产业化的调研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三是修订出台新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过程的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应急处置预案及其配套措施的研究,明确、优化、调整应急处置的责任、程序、措施。
(十一)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监管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人才培养引进,建立实施监督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发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监督岗位廉政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抵御廉政风险和独立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十二)全面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继续完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的企业、项目、人员等相关信息数据,健全完善信息平台的功能模块,逐步实现各项检查、专项督查相关数据的平台采集。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取得实效。
(十三)营造共同关注、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加强与武汉电视台、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等覆盖群体较广的新闻媒体合作,适时推出“正反典型”的专题报道,宣传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好的经验做法,对典型的安全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曝光,使公众给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更多理解和关注,争取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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