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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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20 17:45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局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后期路面恢复质量精细化管理的通知 |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建设局(建委),各轨道交通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管线产权单位,各监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后期路面恢复质量精细化水平,以军运会为契机改善城市环境,把“办赛事”与“建城市”统一起来,突出细致、精致、极致、卓越要求,现就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后期路面恢复质量精细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质量标准和要求
(一)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对红线范围内道路和施工期交通疏解道路最终恢复工作负总责。
(二)道路恢复工程应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4〕49号)和《市城建委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及桥梁工程道路恢复和附属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武城建规〔2015〕1号)等文件进行专项设计、审查并实施,在相关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应明确详尽提出道路恢复工程的建设标准与质量要求,落实专项资金,切实保证道路恢复质量。
(三)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提前分析轨道交通建设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交叉施工状况,提出轨道交通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时序建议并与相关建设单位进行衔接。在轨道交通建设过程中,涉及道路发生规划调整的,应按照调整后规划要求进行道路恢复。
二、统筹管线迁改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对项目范围内涉及的管线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布置好地铁和管线等地下设施,统筹道路恢复工程和管线迁改工程建设时序,并对道路恢复涉及的管线迁改回填、井室砌筑等质量进行严控,以保证道路恢复质量。
三、严格精细施工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应依据合同文件和设计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精细化要求落实交通疏解、管线迁改、道路恢复和衔接部位等施工质量,精细化施工与管理可参照《市政公用工程细部构造做法》(17ZZ04)执行。
(二)分期打围中的交通疏解道路经验收合格才可投入使用;施工围挡外横向到边、纵向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路面破损问题,要做到随破随修,确保道路平整。
四、强化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应对监理合同内的各项工程开展全面的监理。实行总分包模式的项目,监理单位应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并对分包合同内容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
五、加强监督管理
(一)市市政质监站应加强对道路恢复工程的质量监管,监督道路恢复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市海管站应对道路恢复工程涉及的管线综合进行统筹协调;市设计审查办应加强对道路恢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监管,切实提升道路恢复工程质量精细化水平。
(二)设计、施工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规及本通知规定情况,由市设计审查办、市政质监站依法依规处理后,将有关企业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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