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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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8-12-10 17:21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关于转发《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各区(开发区、功能区)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稳步推进
各区、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在建设工程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要按照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强化监管
各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联合保险公司举办培训、组织政策宣贯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教育活动;同时,要督促建设施工企业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
三、坚持优质服务,规范市场运作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工伤社会保险是并行关系,是工伤社会保险的有力补充,建设工程行业施工企业除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以外,仍应按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在满足市场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各建筑企业应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严禁市、区建管部门工作人员指定建筑企业采购某一保险公司的产品。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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