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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城建局 发文日期: 2016-03-16 11:4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

 

2016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态势,促进文明施工水平的稳步提升。

二、工作目标

(一)责任目标:全市受监工程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工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十件实事”承诺目标: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推动100个建设工程工地安装喷洒降尘设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目标管理,健全工作机制

 1、强化目标管理。在与各区建设局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的基础上,市城建委与各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强化建设业主责任;坚持目标检查考核,加大日常管理的分值权重,对考核中问题突出、排名靠后的,实施督办、约谈、通报制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区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各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市、区执法检查活动,依托各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建立联合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现场发现的隐患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市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和市、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形势、研究问题、推进工作。

(二)坚持安全发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督促参建各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企业、项目两级安全管理体系;突出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以及资质人员到岗履职、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参建各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4、推进标准化工作。坚持标准化考评制度,扩大标准化考评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等挂钩;支持施工企业分类开展市政工程标准化研究,制定标准化手册,鼓励轨道交通、跨江跨湖通道、高架桥梁等重大项目争创“示范现场”;培育一批示范观摩项目,适时召开观摩会,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方式,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

5、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按层次分对象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岗前交底记录检查,督促教育和交底制度落实;加强培训机构和培训考核管理,不断探索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三)坚持依法治安,增强监督管理实效

 6、健全监督执法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住建部施工安全监督《规定》、《规程》,修订完善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监督工作程序,探索“双随机”检查方式,开展跨区域的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提高监管效能。

7、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及其相关责任人实施不良行为信息公布与记录、行政处罚等综合惩处,促进相关责任主体履职尽责;突出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安全行为管理,严格执行参建五方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简易处罚程序和不良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对施工现场习惯性违规行为严查快处。

8、强化差异化管理。突出重大项目和危大工程管理。将轨道交通、大型桥梁、超高层建筑等重大项目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将超一定规模危大工程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增强监督巡查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将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运行情况与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实际状况联动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突出隐患的排查治理。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将隐患多发、严重的工程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深度和频度。

 9、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多发事故部位和薄弱环节,坚持开展专项治理,继续推广使用定型化防护工具;落实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结合季节和行业特点,开展专项检查;继续抓好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坚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承包单位资质条件、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和各项交底、旁站、验收、抽检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加强对施工材料、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资料的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10、积极开展“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严格文明施工现场踏勘,做到开工一项、落实一项,凡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不得开工;进一步提升临时道路标准,保持施工围挡牢固、整齐、美观,合理设置公益广告,加强运输车辆冲洗保洁管理;按照“四全、三提高”要求,继续抓好施工现场“绿化、固化、硬化”、非作业区裸土“全覆盖”、保洁“全过程”、施工“全封闭”等措施的落实。

11、抓好施工扬尘管控。以桩基施工、土方开挖和工程收尾等阶段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在建项目和远城区新开项目按照标准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加强使用情况的检查;继续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工地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工作;继续加强城市高架、轨道交通、机场三期等工程,以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气污染监测点周边工地的施工扬尘整治;研究并初步建立拆除工地文明施工有效监管机制。

(五)坚持强基固本,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1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机构建设,积极争取、落实相关政策,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从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开展安全监督执法培训,完善事故专题分析会等制度,提升监督人员履职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监督岗位廉政风险管理,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

 13、健全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优化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推进预案“三化”进程;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设备调配保障机制,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针对性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创新管理手段,推进安防技术应用。继续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平台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平台的功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和在线监督;注重安全文明施工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继续推进“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防护体系”研究,开展“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综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在线教育与能力测评体系应用”等研究,加快成果转化应用。

15、推进社会化监督进程。充分运用行业协会、群体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积极鼓励群众和媒体监督。继续购买社会化服务,坚持推进文明施工第三方检查评价工作,启动建筑起重机械第三方检查评价工作,增强监管工作专业化水平;继续组织开展“记者进工地”、“市民进工地”等活动,适时推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正反典型”的专题报道,强化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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