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高层次人才专项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高层次人才招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三)坚持为用而考,因岗择人,严格掌握选人用人标准。
二、面试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试设1个质量监督员岗位(岗位代码10026),招录名额为2人。
三、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员岗位(岗位代码:10026),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8日(星期六)9:00--12:00
地点: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二楼会议室(武汉市江岸区老蔡家田路特5号)
(三)资格复审方式
1.考生凭“健康码”绿码,并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复审地点。
2.现场审核资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果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协议,可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校出具的学生成绩单,反映主要学术成果和重要奖励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场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他人不得代领。《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是考生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9日(星期天)上午9:00开始(半天)
地点: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武汉市江岸区老蔡家田路特5号)
(二)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采取专家组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三)面试程序
1.签到。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于考试当天到指定候考室签到。考生于8:00进场,在指定物品存放处将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寄存。8:40未进入考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考生签到后,按要求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进行面试。
4.候分。面试完成后,考生经工作人员引导在候分室等候面试结果。
5.听分。引导员将考生再次引入主考室,由计时(报分)员公布考生实际得分。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后,离开考场。
五、成绩计算与公布
1.集中面试成绩计算: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值为面试得分。集中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2.当天岗位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张贴岗位集中面试成绩。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掌握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等有关要求。
2.对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考试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因考生放弃面试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该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5分,方可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5.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6.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考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7.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
8.请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查验。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cjw.wuhan.gov.cn/)为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5550969(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
027-83330842(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