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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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设计之都专班 | 发文日期: | 2019-01-28 16:37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武汉市关于加快推进设计之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自行采购项目信息发布 |
根据《武汉市关于加快推进设计之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需制定政策实施细则,现就“《武汉市关于加快推进设计之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征集,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武汉建都合同〔2019〕2号
二、采购内容:
充分借鉴国内创意城市和武汉市现有相关政策、制度,结合武汉实际,形成《武汉市关于加快推进设计之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武汉设计之都示范园区认定标准及奖励细则、武汉设计之都创意社区认定标准及奖励细则、武汉设计之都奖励项目认定标准及奖励细则等。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报价超预算为无效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3、供应商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及能力。
4、供应商应近两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能提供证明文件(项目合同);
5、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采购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以在2019年1月28日起至2019年2月1日17时止(工作时间)自行下载。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武汉勘察设计大厦509室
截止时间:2019年2月12日15时整截止。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随响应文件,另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武汉市建设科技委员会办公室、武汉市设计产业促进办公室)
联 系 人:陈枫
联系电话:027-85799940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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