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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站2017年监督三科关于监督执法情况总结

安全站2017年监督三科关于监督执法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7-12-27 09:33 来源:武汉市城建局

今年以来,我科按照市城建委和站里工作部署安排,认真做好对市管市政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督巡查检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科共受监项目213项,总投资额为718.15亿元。开展日常安全监督巡查检查982项次,发现问题1331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3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6份。移送处罚案件2起。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1、严格按照住建部《规定》、《规程》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实施监督巡查检查。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制定项目巡查计划,在日常巡查检查中,重点对参建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实施项目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

2、坚持严厉查处和整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日常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先教育整改的原则进行处理。如21号线风水电第三标段物料提升机未办使用登记手续,21号线装修五标段外脚手架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现场停工,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按规定整改回复并经复查合格后复工。同时,对21号线BT三标段工程和21号线朱家河段两个现场安装使用的塔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依法实施案件移送处理。

(二)强化安全监管措施。

1、建立并实施重大项目开工前参建企业约见座谈制度。在轨道交通5号线、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等重大项目开工前,组织相关区建管部门和项目参建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见座谈,告知、交底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要求,督促、指导参建单位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施工、高水平管理的要求,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策划、施工过程管控等各个环节,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工作,促进现场管理水平的提档升级。

2、结合市政工程监管特点,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解放大道下延线、宝丰路立交、江汉四桥、江北快速路、地铁21号线阳逻段等重点区域的重大项目,以及现场管理薄弱的重点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深入。

(三)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持续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按照年度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结合日常监督巡查检查,对市政项目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各类起重设备的吊装作业、深基坑、盾构、地下暗挖等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及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抽查,对程序不到位的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如常青路(三环线-青年路)改造工程墩柱脚手架严重变形,第三联箱梁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江北快速路新河段现场缆索吊吊装问题;江北快速路谌家矶段人工挖孔桩未按方案施工等,坚决责令停工整改。

2、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分别于3月底、10月底,要求各在建项目结合现场实际,重点针对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移动式高处施工平台、起重吊装等高危作业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工作检查。我科结合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对现场自查整改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3、开展重点工程专项整治。针对地铁工程风水电装饰装修阶段安全管理问题,从4月下旬开始对在建轨道交通风水电装饰装修项目共计42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已全部整改到位并通过复查。

4、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先后于1月份、3月份、6月份会同第三方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共检查344台,发现实体问题489处,责令拆除1台设备。

三、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依规实施安全监管、强化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虽然安全监管工作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受监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但是,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约束力不足;二是施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定量,定性模糊,尤其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法责存在不匹配;三是现场内外的监管未形成联动,仅通过安全监督一个口径难以改变建筑市场现状;四是对部份手续不全的重点工程安全监管实效难落实。

四、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继续推进“建设单位主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负责”的管理模式,督促、指导市政工程参建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现场安全管理。

(二)严格执行《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全面实施市政工程“双随机”检查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三)继续加强“危大工程”和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深度;继续做好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临边防护、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督促项目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建议由委里牵头加强多个部门的联系,开展联动执法工作,强化建筑市场环境整治。

(五)建议通过省厅层面向住建部反馈,结合新《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十九大精神,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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