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在建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站内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筑电气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7〕31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在建市政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督促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确保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迎接湖北省住建厅组织的全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经研究,开展全市在建市政工程建筑电气质量检查。
一、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范围为全市在建市政工程中的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轨道交通机电安装工程)。
二、检查内容
详见附件1。
三、检查工作安排
此次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9月13日—9月19日)。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自查工作,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进行,于9月19日前形成专项自查报告上报市市政质监站。
(二)第二阶段(9月20日—9月24日)。市市政质监站组成两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实体、抽查工程技术资料的方式同时进行检查。第一组由熊秋梅同志负责,成员为邹伟彪、王千年、蔡婷、向璨、马志民;第二组由冯飞彦同志负责,成员为李永明、孙婷、牛克甲、陈汉锋。
四、检查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省住建厅文件和本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规定期限上报自查总结,做好迎检工作。
(二)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彻底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和市场行为问题。
附件: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要点
2.《关于加强建筑电气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7〕310号)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