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3273/2023-24645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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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20 18:05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23〕99号 A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457号提案的答复 |
王伟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建议》收悉,我局综合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的会办意见,并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推进情况
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EPC模式)可依据初设批复内容对工程设计、施工、采购等内容按照总价进行整体招投标,相比传统的平行发包模式,EPC模式存在工期更短、质量更优的优势。
(一)有效规范工程总承包(EPC)招投标和图审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21〕2号),2023年5月,市城建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投标及图审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23〕821号),主要规定:一是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二是明确适宜采用和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的有关情形;三是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项目的代建、项目管理、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在发布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时,如允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参加投标,则应在公告中向潜在投标人预告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公开时间、公开方式及公开渠道;四是房建市政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审核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应遵循可研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估算,编制深度应满足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如在工业民用建筑领域,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该规定明确提出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基本要求。在铁路领域,《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铁路建设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组成与内容,明确了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在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领域,有《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等标准规范。
(三)全面畅通工程总承包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市人社局将各级各类评审委员会向工程总承包人才开放。一是全面打破户籍、地域和档案限制,只要劳动关系在我市的均可申报,让工程总承包人才享有平等职称待遇和服务。二是在全市设立18个区域性和行业性职称申报受理点,确保每区至少一个,实现工程总承包人才职称“就近办”。三是在武汉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辟“职称政策您问我答”栏目,发布职称申报指南和办事流程,引导工程总承包人才职称“一次办”。四是借助武汉人社大数据统一服务平台、12333平台,为工程总承包人才提供职称证书查询等服务。
(四)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2023年4月23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12号),明确支持加快建筑人才培育,具体措施包含:开展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认定,树立建筑业人才标杆;积极培育“荆楚工匠”和市级建筑工匠,鼓励企业对获评市级以上建筑工匠称号的人员给予奖励;拓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均可参加职称评审,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参评的限制性条件;培育建筑科技创新人才,对作出重大贡献、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的建筑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现住建部门与人社部门的相应证书互通互认。我局牵头对《措施》中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责任分解,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任务分工的通知》,目前已报请市政府切实做好十六条措施政策的落地。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
(二)强化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加强对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监督管理,细化相关内容和流程,提高可操作性,加强施工图设计与批复初步设计的一致性审查。
(三)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全面加快推进建筑人才培育工作,大力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开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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