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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531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0883273/2023-24108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3-07-05 18:50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23〕89号 A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0531号提案的答复

范双涛、胡潇华、王朝、田南希、巫世峰、李记泽、肖骏、张卫、张文明、陈孝军、周恩东、黄晟、黄春燕、舒建辉、解勇委员:

你们提出的第20230531号《关于积极推进建设工程清欠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市城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所提通过组织结构的重新构建来彻底解决清欠问题,包括:成立建设工程专项审查委员会、明确审查对象及范围、制定审查流程等建议,对推进建设工程清欠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一、优化营商环境

市城建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城建局印发实施了《关于精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条件的通知》(武城建〔2018〕64号)和《市城建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武城建〔2020〕6号),对落实项目资金、防止拖欠工程款、缴纳工伤保险、保障质量安全等4个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按照职能分工,我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为顺利推进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资料,印发了《市城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城建项目建设管理及竣工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针对2017年底前完工市级城建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历史问题、历史解决、实事求是、规范操作”的原则,我局会同市发改、财政、审计、司法、规划及交管等部门,对市级城建项目决算评审主要存在的13项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一一对应提出了措施建议,根据市城建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第9次例会会议精神,我局就市级城建项目决算评审中主要存在的除超概项目概算调整外12项问题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达成一致意见,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

二、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市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和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城建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F-2023-E3006),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在示范文本中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条款,明确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过程结算开展的基本流程和时限要求等。目前,在对招投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修订调整工作。

三、强化信用监管

为完善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规范工程建设相关主体的信用管理,根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试行)》(鄂建文〔2019〕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制定出台了《武汉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下步,我局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有效治理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加强履约监管,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完善信用评价机制。

(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和付款方式严格履约,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二)修订完善《市城建局关于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评审流程、严把质量控制、严格监督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建设单位、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督办。

(三)完善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组织结构的重新构建的建议,这不是我局能够解决的事项。

感谢你们对武汉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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