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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35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0883273/2022-32202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07-01 15:15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22〕127号  A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354号提案的答复

杨德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先行根治油烟扰民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改善油烟扰民问题,既是保证市民空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支撑。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并支持您所提出的建议,并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设计标准及排放标准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64-2017)5.2.3条、5.2.4条对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和厨房区域通风系统的设计作出相应规定。《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对防烟、排烟系统设计作出了相应规定。

饮食餐饮排油烟管道的要求与居民厨房排烟管道的要求不同。居民的排烟管道属于家用,维护和使用由居民负责并享有权利,而饮食餐饮的油烟管道属于商业应用,饮食餐饮的油烟排放量大且持续时间长,会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两者不宜并网。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18483-2001)已明确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该标准适用于现饮食业单位和排放油烟的食品加工单位、非经营性单位内部职工食堂的油烟排放管理。《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第6条规定了油烟净化与排放标准。

同时,建议加快出台关于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相关政策,在油烟管道设计、规划、建设和排放标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二、新建项目

对新建住宅项目,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审批阶段,从规划布局上严格控制,将商业底商与住宅分开布置,避免油烟直接扰民。在施工图审查阶段,严格要求审查机构按照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审查,确保设计质量。

三、在建项目

对在建住宅项目中计划用于餐饮用途的商铺,支持开发商按照相关程序和设计规范做相应设计变更,采取增加排烟通道或排烟设施等措施。

四、建成项目

加快出台关于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相关政策,在油烟管道设计、规划、建设和排放标准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和指导。同时,对既有商铺建筑符合烟道改造条件且手续合法的商户给予支持,以旧改为契机,各部门结合职责,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对有烟道改造需求的商户提供配合和便利。对于没有设立排油烟设施的餐饮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露天烧烤的巡查整治,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区和部门,并督促整改落实。城管执法部门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对餐饮单位油烟污染违法行为的开展执法工作。

积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一是结合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计划,通过“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测试、生态法律法规学习“云课堂”等活动,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二是以已建成的法治文化广场为宣传阵地开展现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资料的发放;三是搭载“两微一站”,利用新媒体环保网络宣传阵地宣传法制信息,及时发布环境信息,与网民互动交流。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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