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3273/2022-31179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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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7-19 18:45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22〕135号 A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李牧、李璞、杨书平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20220105号《关于探索建立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助力化解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矛盾风险的建议》收悉,市城建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为你们提出的建议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将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引入到一般建设工程领域,对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建设工程矛盾风险的多元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城建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武汉仲裁委就参与共建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做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一是学习先进经验。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与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4月25日,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纠纷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备忘录》,双方就落实建立互助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等方面达成诸多共识。
二是指导市区相关协会成立纠纷调解机构。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21年12月7日成立了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建立了首批专家团队,拟与武汉仲裁委员会建立建设工程纠纷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武汉建筑业协会2022年4月14日联合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昌区建设局成立了“建设领域诉调对接工作室”和“驻武汉建筑业协会工作站”,为首批被聘为调解员的建筑行业专家代表颁发了聘书;并于当日下午,成功调解两起票据纠纷案件。
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通用的非诉讼建设工程争端解决方式,目前主要适用于涉及国际经济贸易的建设工程领域国际仲裁案件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该机制已制定有《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就该机制的基本规则如适用情形、评审组、评审程序等均进行了相应规定。在相关实践中,该机制也体现出中立公正、专业高效等优势,特别是针对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性,行业专家参与评审,有助于及时介入纠纷、快速查清争议、减少双方诉累。
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12月成立“武汉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中心”,聘任评审专家100多名。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曾在武汉城投集团进行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的试点,协同市发改委、市城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以及相关政府投融资平台共同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采用争议评审机制所涉问题进行了商谈。
二、下步工作
为扎实做好探索建立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市城建局将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仲裁委员会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认定机制研究。对国有投资项目工程以争议评审结果作为依据的可行性研究,探索路径,选择适宜的国有投资项目进行争议评审试点,通过试点项目发现问题、逐步完善,稳步推广,研究建立争议评审结果认定机制。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多部门通力合作,促成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的建立健全,积极探索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与司法审查机制的衔接工作,以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矛盾风险的有效化解。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省造价协会纠纷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分会)、市造价协会纠纷调解委员、市建筑业协会“建设领域诉调对接工作室”和“驻武汉建筑业协会工作站”的宣传,发挥在建筑工程纠纷调解工作中的作用,打好工程纠纷化解的组合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高市场主体对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是做好纠纷调解专家库工作。完善各纠纷调解机构日常专家遴选、奖惩及退出机制,持续提升调解员和相关专家法律素养,提升调解能力。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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