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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02100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10883273/2021-58318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7-27 19:30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21〕110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局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021006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剑华委员:

您的“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加大对设计行业等小微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议案已收悉,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扶持小微企业

疫情发生后,武汉市在金融、财税、人力资源方面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 积极为设计行业的小微企业纾困。

(一)金融纾困政策

印发了《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配合落实<2021年优化金融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的函》文件,一是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缓解设计行业等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召开2021年武汉市金融工作推进会,向在汉银行机构压实2021年全市普惠金融等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启动信用培植工程试点工作;引导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大力推广“301”全线上、纯信用贷款产品。二是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稳健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21]5号)文件精神,我局加大力度推进小微设计企业纾困专项工作,强化对设计行业等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截至2021年4月末,“汉融通”累计入驻市场主体75838户,累计融资规模达1110.96亿元。2020年至2021年4月末期间,累计为纳入纾困专项资金支持名单的企业贴息6.14亿元,累计支持企业20222户(次)。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可以全程网上办理和跟踪进度,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三是继续推动各银行机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减少申贷材料。已将申请“银税互动”贷款的小微企业范围扩大至纳税信用C级小微企业。根据各行上报数据显示,我市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环节平均为4.5个,获得信贷的时间平均为9.3天,获得信贷的申贷材料平均为9.9个。信贷审批时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资本赋能助推经济疫后重振。2021年共完成信用债融资(不含同业存单)846.65亿元。截至2021年4月末,境内外上市公司共计85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65家,境外上市公司20家。五是创新建立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努力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武汉市2020设立了“武汉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申报武汉市夏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初步建立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扩大政策性担保覆盖面,加大对设计行业等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力度,2021年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再担保集团与多家银行及融资担保公司签署《湖北省新型政银担合作协议(武汉区域)》总量近800份。2021年4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了《市财政局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业务给予风险补偿及保费补贴,进一步降低设计行业等小微企业担保费率。2021年共为2401户企业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金额14.16亿元。

(二)社保惠企政策

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企业应缴部分、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社会保险业务“不见面”办理或延期办理、社会保险费“非接触式”缴纳或延期缴纳、对出现严重困难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费缓缴等政策措施和经办实施细则等7项涉及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和保障民生的文件,同时及时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处理意见及政策解答,分别对做好疫情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新冠肺炎工伤认定、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和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等提出要求、制定办法、落实措施,起到了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

(三)税务优惠政策

1.增值税部分

1)《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20211231日其中,202141日至20211231,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1)规定对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部分

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2051日至20201231,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在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3)根据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企业诉求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各金融机构积极优化营业模式,丰富业务办理渠道,通过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线上渠道以及附行式、离行式自助银行全部正常对外服务。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保险机构通过开通绿色通道,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确保疫情期间企业维持运转和生产资金需要。全面缓解受疫情影响的设计行业等小微企业资金压力。积极推动银行机构通过延期还本付息、下调贷款利率、变更还款方案等方式缓解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设计行业等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市城建局在对标对表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减审批时限。对牵头要办开工审批手续等16个联办事项,探索“高效办成一件高频事项",优化流程,提升效率,实施成熟后报请省级主管部门争取统筹定标。深入推进减审批材料。加大电子证照等重点数据汇集与应用,为减材料提供有力支撑,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强业务协同,配合市政数局加强综合窗口建设,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应用,强化共性支撑,畅通工作机制,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多措并举,增加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时实行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立足企业需求,创新服务布局未来

(一)工程总承包

为解决设计企业牵头承揽工程总承包项目时暂无施工资质,无法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向省厅发函,由设计单位牵头组成联合体承揽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基于施工资质才能办理的相关资质,可以由其联合体成员方(施工单位)提供,且过渡期为两年,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二)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市城建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通知》和相关配套标准,全面启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021年确定了武汉广电全媒体中心项目、湖北省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场改造项目、杨春湖路高架工程项目和沌口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四个项目,作为2021年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组织举办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通知》宣贯培训,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合同文本范本服务内容范围、服务形式、市场准入、计价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

发挥设计之都品牌优势,搭建设计产业发展的平台是城建局重要工作之一,在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的同时,我局将一如既往,积极扶持民营小微设计企业发展壮大,形成优势互补,建设具有武汉特色的设计产业聚集地。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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