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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1048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0883273/2021-58302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6-22 18:15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21〕87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 第20210482号提案的答复

耿文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市交通人行步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

我局高度重视,于5月14日组织市城投集团、市城建集团、上海市政设计院、大桥监理、市政质监站等数十家建设、设计、监理及监管单位(部门)召开了关于我市人行道质量提升专题会议,并随后组织局前期处、局设计处,市市政质监站等单位(部门)现场查看了新华路、沿江大道(汉口段)、鹦鹉大道等人行道铺装现状。为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市人行道建设、管理水平积极调研。

一、加强落实人行道规划

2020年1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武政办〔2019〕116号)中明确了三大类共18项改造内容和实施步骤。其中老旧小区道路改造作为基本类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求拾遗补缺,确保完备,改造标准明确“对小区外部联系通道、步行道、无障碍及适老设施改造,人行道应当采用透水铺装,达到表面平整、密实和抗滑的要求。”

二、统筹协调推进人行道改造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进一步统筹各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要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做好老旧小区人行步道改造工作。

三、切实履行人行道管理职责

市城管执法委在指导各区城管部门加大对非法占挖人行步道的执法力度,快速发现、及时查处擅自占用挖掘人行步道或者超期超范围占用挖掘人行步道的行为的同时,加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统筹管理,强化人行步道的修复质量管控;市公安局制定启动了年度全市慢行交通品质提升工作方案部署工作,要求各区交通大队完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设置,加强路面管理,不断加强对机动车在步行道上行驶及违停行为的整治力度,着力解决车辆违停占用人行道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空间品质,保障市民群众出行畅通、安全。

四、提升人行道建设、修缮水平

为全面提高人行道规划设计质量,统一我市人行道设计标准,我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写了《武汉市城市道路全要素规划设计导则》、中南地区工程设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细部构造做法》(17ZZ04)和湖北省地方标准《城市道路路面维修养护技术规程》(已完成专家评审),其中,对人行道铺装的材质、强度、适用范围、常用尺寸等相关技术要求均做了明确的规定,以更好的指导我市人行道设计。

为严格管控掘路修复质量,起草完成了《武汉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标准》,从技术层面规范人行步道挖掘修复标准,确保人行步道修复质量,现正按出台地方性标准程序推进。

2020年4月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对老旧小区人行步道改造细化了标准、更明确了要求。一是小区道路路面出现不平整、破裂、凹陷等问题,影响居民通行的,应进行整改。二是小区内步行道路采用透水铺装,铺装风格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设置照明,有条件的小区宜种植人行道树,完善林荫道建设。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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