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3273/2020-894261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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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28 17:00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20〕115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424号提案的答复 |
王兰英、陆继红委员:
您们提出的第20200424号《关于加强对绿色塑料围挡进行环保处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人工绿植围挡的推广使用情况
在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筹办期间,我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迎军运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18〕35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建设工地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市建设工地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专班,统筹开展全市全域建设工地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期间,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的做法,制定出台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边界设置技术标准(2018版)》和《工地环境整治提升“六化”标准图册》,在全市大规模推广人工绿植围挡。
人工绿植围挡的推广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市工地的整体面貌,为军运会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的工地环境形象。但凡事皆具有两面性,正如您们建议所言,人工绿植围挡的使用也给城市环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负担,若不加强回收管理,材料风化后易对周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继而通过食物链循环进入人体,造成健康损害。
经过调研得知,此类围挡使用的绿色塑料是近年来兴起的以非生命塑料化纤产品为原料,即PP(聚丙烯)+PE(聚乙烯)+PA(聚酰胺)等材料,采用纯机械制成的新型环境产品。若回收及时,可以加工制作成再生塑料颗粒,超期使用后风化变质,回收价值低,可按照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理。
针对此类材料的特点,我局已开展相关工作,将逐步淘汰现有的人工绿植围挡,并拟联合城管、环保、再生资源管理等部门,开展存量人工绿植围挡的回收处理工作。
二、人工绿植围挡的回收处置情况
(一)制定新标准,做好源头控制。针对我市建筑工地大量使用人工绿植围挡的情形,我局已督促各工地减少相关塑料制品使用,限制此类围挡的使用,从源头控制塑料进入环境的风险。同时,我局于2020年9月编制了《武汉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2020年版)》,该图册已经取消人工绿植围挡,着力推广装配式围挡的使用,该围挡为金属材质,可重复多次利用,兼顾环保和美观的要求。
(二)摸排存量围挡,加强回收管理。对建筑工地存量人工绿植围挡,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全市排查,摸清底数,督促使用单位和个人落实责任,在使用期限内进行回收。同时,加大对回收经营者、回收网点的宣传力度,使其知晓该类塑料的危害,在回收集中后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存放引发次生污染危害。
(三)继续加强研究,争取产业政策。建筑工地周边围挡拆卸回收成本高,市场价格倒挂,需要政府加大投入补贴,调动回收主体的积极性。目前,市供销社已经组织衔接市再生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指定的废品回收公司,对废弃绿色塑料围档进行回收,严格进行环保处理,支持市政府予以适当经济补贴。
下一步,我局将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加强工地围挡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积极督促各方回收处理好存量人工绿植围挡。同时,希望您们继续为我市的城市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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