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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448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0883273/2020-894260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0-09-08 16:55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20〕11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448号提案的答复

刘剑峰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0200448号“关于阳台洗衣机废水对水体污染的治理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新建建筑阳台洗衣机废水排放规范

2000年以来,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明确了要设置洗衣机位,对于洗衣机位设置于阳台上的,阳台排水直接排入污水系统,不再另设雨水系统。因此,新建小区阳台考虑了雨污分流,目前我市新建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均满足规范要求,我们将进一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抓好落实。

二、老旧小区阳台洗衣机废水排放现状

老旧住宅设计,一般阳台位于南面,厨房厕所位于北面。阳台设计的雨水立管一般采用散水形式就近排入住宅楼南侧的雨水口和市政雨水管;厕所污水立管采用接管形式就近排入住宅楼北侧的市政污水管。

三、既有住宅小区阳台废水管改造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实际,武汉市制定了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要求阳台污废水管应与屋面雨水管实行分离设置,可采用新建屋面雨落水管时,原雨落水管改为阳台废水管,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四、建立监管机制做好指导宣传工作

市城建局加强对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设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市房管局作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城管、城建部门和街道、社区,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幕、广播、微信群等媒介,开展雨污分流等相关环保知识宣传,提升住宅小区居民的环保意识,营造支持、参与雨污分流改造的良好氛围;二是指导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雨污分流改造工作,为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供便利,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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