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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27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9-08-21 09:17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19〕10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276号提案的答复

    张作波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0190276号“关于全市推广使用低挥发性建筑涂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筑外墙使用涂料相关标准

    建筑外墙使用涂料主要执行的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为《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4408-2009)、《建筑外墙涂料通用技术要求》(JG/T 512-2017),今年,国家生态环境部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涂料、油墨以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相关程序

    市财政局通过部门预算及专项预算等渠道,科学合理地安排市级财政资金,及时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我市建筑节能材料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等工作。

    三、城市设施使用涂料相关要求

    市城管委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2018年拥抱蓝天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区、各平台公司在桥梁涂装中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的水性涂料,其含量限值参照北京市、天津市相关标准执行。

    四、道路划线使用涂料相关规定

    市公安交管部门施划标线所用的材料对人体危害较小,身体健康的施工者接触基本无害(特殊过敏体质除外),人体吸入的部分挥发物可通过肝脏分解,排除体外。空气、路面环境通过光照、微生物等降解处理,均在可控范围内。公安交管部门在交通标线施划项目招标文件中,严格按JT/T280-2004《路面标线涂料》相关规定,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由权威部门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标线涂料检测合格的报告复印件。

    五、下一步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推广使用环保、阻燃、低挥发性建筑涂料;鼓励各平台公司在建设工程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涂料;配合市场监督、生态环境等部门研究制定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露天喷涂行为,要求钢模、钢管等在密闭场所内加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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