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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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8-21 08:50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19〕106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063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郑阿博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第20190633号《关于尽快出台武汉市精装修房验收标准和方法的建议》收悉,经会同市房管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是在国家已出台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等建筑装饰装修标准规范基础上,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城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拟制了《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工作的实施意见》,着重从规范装修审核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规范合同条款内容、规范质量验收交付、妥善解决既有问题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目前,该《实施意见》已完成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并报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
二是由市房管局牵头,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装修商品房销售公示和样板房展示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要求,严厉打击房地产销售环节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查实一起,严处一起。
三是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配合房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精装修房销售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行为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格式条款行为;同时,畅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转办精装修房屋消费者的投诉。
四是市城建局将按照职能加强对新建精装修房屋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督促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感谢您对我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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