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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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8-20 09:07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18〕34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80340号建议的答复 |
易文权代表:
您提出的第2018034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5〕2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正式起步,经过三年多时间,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管理规定,涵盖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构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等重要环节,初步建立了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制度和机制;二是严把土地出让和施工图审查两个关口,确保区域推进稳步实施;三是大力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共确定试点示范项目25项,建筑面积181.6万平方米,为全面推进提供了示范样板和建设管理经验;四是积极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已建成和在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0个,包括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全部投产后可满足735万平方米建筑工程的需要,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部品和构件保障;五是完善标准规范,组织编制各类地方标准6项,这些标准规范,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基本能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的需要。目前,我市装配式建筑已由试点示范阶段转向重点区域全面推广阶段。
二、对您提出的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2015年1月,市政府下发《意见》中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扶持、容积率奖励、择优投标、产业和税收、成本核算、商品住宅预售资金监管、绿色审批制度等七项优惠政策。2017年3月,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土地出让金和容积率核算、房屋预售、财税资金扶持、政府投资项目增量成本、支持企业转型、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扶持等七项优惠政策。经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多方努力,目前各项优惠政策已基本落实。比如东西湖区的沿海赛洛城五期C、D区(中建壹品澜湾项目)和走马岭同心花苑四期还建小区两个项目已落实容积率奖励政策;中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和中建钢构武汉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等。这些政策的落实为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通知》中还划定了区域推进的发展目标,也就是从2017年至2020年,以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为发展重点,按照二环线、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城区政府所在地等范围逐步推进,对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也明确了推进时间表。目前我市挂牌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土地38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274.4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9.21万平方米,其中2017年总建筑面积661.86万平方米,2018年总建筑面积287.35万平方米。
(二)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2015年以来,我们每年在下发的工作要点中都把宣传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并且不断加大力度。两次在《长江日报》上用整版篇幅介绍我市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和进展情况;在《楚天都市报》上公布《武汉市装配式建筑知识问答》;在住建部刊物《中华建设》上发表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成果的文章;编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问答》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标准汇编》;制作宣传装配式建筑视频资料;在武汉设计双年展期间,展览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及装备技术;在设计双年展、绿色建筑建材博览会上主办论坛和研讨会,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讲授。2018年,我们发布《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简报》3期;编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文件汇编》;元月,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推进会在汉举行,武汉、宜昌、襄阳、荆门市住建委领导和省装配式建筑企业代表观摩了中建?壹品澜湾装配式建筑项目,并进行了交流和沟通;4月18日,我们在第十一届武汉国际绿色建筑建材博览会上举办“2018装配式建筑发展与技术应用研讨会”;5月15日-17日,由武汉市城建委主办、市建筑节能办承办的“武汉市装配式建筑系列标准及关键技术培训班”在武汉会议中心成功举办;5月30日,“2018国际装配式建筑发展高峰论坛(武汉站)”在汉举行。
(三)关于“优化联动机制”的建议。2015年4月,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工业、城建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15个市政府职能部门、16个区政府以及4个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为成员的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多次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专题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协调解决各种问题;要求市国土规划局定期报送我市在2017年4月1日以后明确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的出让土地的信息,要求市房管局针对土地出让的信息,要求开发企业报送地块的进度情况。联动机制保障了我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正常有序地向前推进。
(四)关于“严肃监督考核”的建议。2016年至2018年,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出台“武汉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确定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区、各平台公司,一一对应落实。同时,依据年度工作要点,适时进行调研检查,收集信息,年终进行考核,按照定性定量考核指标,逐项打分,依次排名,然后通过简报、通报或网站平台等形式进行公示。
(五)关于“完善配套政策”的建议。2015年1月,市政府《意见》下发后,市城建委先后出台了《关于武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武城建〔2015〕151号)、《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产业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6〕52号)。2017年3月,市政府《通知》下发后,市城建委出台《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5号),明确了按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的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6〕287),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代拟《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试行)》,省住建厅发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18年2月,市城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房管局、市质监局联合出台《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城建规〔2018〕2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及建设各方责任和任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定规划审批、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牢牢把握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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