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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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8-20 09:05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18〕29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80293号建议的答复 |
刘建民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80293号代表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特色示范小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一)完善制度,健全推进保障机制。
一是召开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现场会。2016年7月,市政府召开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现场会,部署推动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各项工作,为各区创建特色小镇提供指引。二是建立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关市直部门和各新城区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对重大事项和问题进行会商。三是制定了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我委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城区特色(生态)小镇建设的意见》,印发了《武汉市生态小镇建设计划(2016-2018)实施方案》、《武汉市生态小镇创建工作导则》、《武汉市生态小镇建设技术导则》等指导文件。
(二)明确目标,培育创建示范标杆
按照“宽进严出、分类推进”的原则统筹推进,力争5年内创建30个特色(生态)小镇,其中特色小镇10个,生态小镇20个,力争1-2个纳入国家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录,5个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录。围绕这一目标任务,2017年我市发布2批共16个市级生态特色小镇创建名录,其中,蔡甸区玉贤园艺小镇列入国家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录,江夏区乌龙泉中建后湖海小镇、蔡甸区大集景绿网红小镇列入湖北省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录。
目前,我委已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2018年度生态特色小镇创建名录。
(三)强化保障,加大各类政策扶持
优先保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允许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等要求作为优先供地的前置条件。对于纳入国家、省、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录的特色小镇,小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纳入市城建重点工程目录的,可享受市重点项目的优惠政策。结合市级城建计划安排村镇建设项目市对区奖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态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特色小镇每个项目按照5000万元额度控制,生态小镇每个项目按照1000万元-3000万元额度控制。区级财政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投入生态特色小镇创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市级奖补资金额度匹配。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特色小镇培育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当前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下一步,我委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市特色小镇建设上新台阶。具体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统筹+差异”,加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引导。着眼于武汉2049远景发展战略,近期发展以实现产业转型、城市升级和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区域影响力和生态文明水平为重点,优先选择城镇体系的重要空间节点、承接中心城区功能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有培育价值的特色小镇,配套针对性的措施和政策,进行重点培育,实现小城镇大战略。有目标地引导经济实力强的特色小镇与周边地区共同打造集群式特色小镇,促进资源整合和区域协调。
二是“功能+形态”,强化特色小镇产城融合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特色,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借助专业人士综合分析,确保产业定位科学精准,增强吸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带动农村发展。注重高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突出主导产业,强化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三是“主体+多元”,谋划特色小镇建设运营模式。采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机制,构建多方参与、共建共赢的局面。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根据小镇的产业定位和专业人才需求,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基础产业,量身制定各类扶持政策和定制服务。鼓励特色产业小镇率先开放创新创业平台,以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服务理念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圈,促进本土特色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与各地招商引资产业项目耦合发展,力促特色小镇产业规模做强做大。
加快特色小镇建设是我市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需要,是挖掘乡村优势资源、壮大特色产业的重要载体,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衷心感谢您对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委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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