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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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8-20 08:58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18〕19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180219号建议的答复 |
应志刚、晏冠亮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20180219号《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武政规〔2015〕2号)(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正式起步,经过三年多时间,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管理规定,涵盖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构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等重要环节,初步建立了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制度和机制;二是严把土地出让和施工图审查两个关口,确保区域推进稳步实施;三是大力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共确定试点示范项目25项,建筑面积181.6万平方米,为全面推进提供了示范样板和建设管理经验;四是积极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已建成和在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0个,包括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全部投产后可满足735万平方米建筑工程的需要,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部品和构件保障;五是完善标准规范,组织编制各类地方标准6项,这些标准规范,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基本能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的需要。目前,我市装配式建筑已由试点示范阶段转向重点区域全面推广阶段。
二、对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的建议。市政府非常重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2015年1月,市政府印发《意见》中,提出2015年至2017年为试点示范期,明确2018年进入全面推广应用期的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和保障措施;先后出台了《关于武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武城建〔2015〕151号)、《关于加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产业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6〕52号)。2017年3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至2020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的目标,确定了每年的重点发展区域;《意见》和《通知》还提出了土地出让金和容积率核算、房屋预售、财税资金扶持、政府投资项目增量成本、支持企业转型、交通运输、专项资金扶持等七项政策措施,明确了发展改革、住房保障和房管、国土规划、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设主管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市城建委出台《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通知》(武城建规〔2017〕5号),明确了按装配式建筑实施的民用建筑纳入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的内容;代拟《湖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方法(试行)》,省住建厅发文在全省范围内实施;2018年2月,市城建委、市发改委、市国土规划局、市房管局、市质监局联合出台《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城建规〔2018〕2号),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部门监管职责及建设各方责任和任务。这些围绕着《意见》和《通知》出台的配套政策,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不断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武城建规〔2018〕2号),严格落实《武汉市2018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武建产〔2018〕2号),制定《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细化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立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信息统计报送制度。我们将认真汲取您建议的内容,在现有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积极推动现有政策更好的进入实施阶段。
(二)关于“提前布局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抢夺产业投资先机”的建议。市政府《通知》提出了区域推进的发展路径,也就是从2017年至2020年,以政府投资工程、保障性住房为发展重点,按照二环线、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城区政府所在地等范围逐步推进。同时要抓住“牛鼻子”不放手,在土地供应阶段即明确按照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对按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的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建质[2016]287),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建立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各阶段信息报送机制;牢牢把握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许可等关键环节。在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建设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布局合理、各具特色、供给方便、辐射周边”的原则规划和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园区,合理布局产业发展空间。依托中建三局打造新洲阳逻绿色建筑产业园;以蔡甸凤凰山工业园和常福工业倍增发展区为基础,依托中建钢构打造机械建材产业园;依托江夏乌龙泉武汉亚鑫等建材企业聚集的现有基础,打造建筑部品化生产基地。2018年,我们的工作要点和您建议的内容趋于一致,打算利用我市科技教育的区位优势,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评审认定,组织编制省地方标准,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研究》、《城市综合管廊预制拼装工程标准图集研究》等课题研究;在推进重点区域的发展上,继续抓住土地出让和施工图审查这两个关键环节不放,确保区域推进稳步实施,逐渐占领行业发展高地,抢夺产业投资先机,打造新的支柱产业。
(三)关于“培养龙头企业,打造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新模式”的建议。市政府《通知》要求,各区、各部门应当支持开发、设计、技术研发、施工、生产、物流企业组成建筑产业联合体、大型产业化集团和龙头企业,促进传统开发、设计、施工、生产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模式转型升级;在土地出让、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优先支持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龙头企业、产业联合体和大型产业化集团。《武汉市2018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中也提出了要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扩大试点示范项目影响的要求。市经信委积极配合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一是编制原材料产业“十三五”专项发展规划,引导建材企业向基地集聚,推进我市建材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大力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发展,积极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成立建筑产业联盟,参与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荐中建钢构武汉有限公司申报省第二批隐形冠军企业,以带动装配式产业整体发展;三是充分利用工业专项资金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今后,我们将认真汲取您建议的内容,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协调服务力度,通过重点扶持一至两家大型装配式建筑企业,连续打造多个装配式建筑示范性工程,树立全国率先实现装配式建筑EPC总承包的典型样本,打造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实现以工程总承包为龙头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的创新。
(四)关于“加强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的建议。近年,为形成社会共识,我们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专版宣传国家、省、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政策法规;多次举办装配式建筑论坛、研讨会、专题培训班;联合市教育局,支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牵头成立武汉城市建设职业教育集团,积极为我市建筑产业培养人才;在高校、职业学校设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比如在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开设建筑相关专业,设置《砼构件生产》和《装配化施工》两门课程,开发“装配式建筑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强化实训教学;深化校企合作,组织中建科技、美好集团等企业与武汉市城乡建设学校、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培训;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实训园区(基地),对产业工人进行技能培训。2018年,我们发布《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简报》3期;编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文件汇编》;4月18日,我们在第十一届武汉国际绿色建筑建材博览会上举办“2018装配式建筑发展与技术应用研讨会”;5月15-17日,举办两期装配式建筑系列政策标准培训班,全市470余名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预制构件生产、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图审查及市、区(含开发区)建筑业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了培训。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在需求层面加强培训和宣传,通过开展系列化、专业化培训,鼓励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培育设计、生产、施工等全产业链不同层次的管理及技术人才;建立装配式建筑体验中心和宣传教育基地,让公众亲身体验装配式建筑对提升建筑品质、人居环境质量的作用,引导企业和市民树立良好的节能意识以及正确的建筑质量观念,为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化营造良好氛围。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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