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武汉政府网| 繁体| 无障碍阅读

市城建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3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9-08-19 14:57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18〕10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13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市总工会界别:

    关于第20180136号《关于武汉市应在全国率先探索以“建设者周转公寓”取代工地临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意见及建议

    提案人分别从工地临建活动用房的安全性、舒适性、环保性以及从业者生活环境、从业者老龄化以、社会文明角度阐述了提案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议将改善建筑务工人员住房条件纳入武汉市民生保障计划中,以“建设者周转公寓”取代工地临建活动用房,并在统筹规划、房源筹建、运营管理、配租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针对提案的意见和建议,市城建委、市房管局和市国土规划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共同办理。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计划

    我市对住房保障工作历来十分重视,连续十年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和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目前,我市已将改善建筑务工人员住房条件问题纳入武汉民生保障计划。

    1.2011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政办[2011]79号),明确了保障范围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在汉外来务工人员,并就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运营管理、建设筹集、优惠扶持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明确要求。

    2.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39号),进一步明确多元化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高效化建立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以及加大租赁保障机制、政策支持和管理服务等要求。同时,选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重点区域,要求选择不少于5家国资企业、5家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住房租赁企业,作为租赁规模化经营试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三、工地现场活动用房管理情况

    目前,我市优先集中解决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逐步将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建筑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因此现阶段大量建筑务工人员仍主要居住在工地活动用房,对于活动用房主要从以下进行管理:一是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执行,材料选用应科学合理,节约能源。二是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活动用房排查、建设施工现场集体宿舍及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各类检查,持续宣传《集体宿舍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和《集体宿舍防火工作“八有、八不”安全标准》等要求。三是环境卫生管理。结合我市工地文明施工要求,规范施工现场集体宿舍设置,定期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改善、保证了从业者的日常生活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

    2018年,市政府已将包括建筑工人在内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政府类公租房保障的问题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一,市房管局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建筑工人和符合低收入保障家庭的本地建筑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满足建筑工人稳定居所,与其他市民共享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愿望。

    同时,针对现有工地活动用房,建管部门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活动用房使用安全,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增强消防意识,遵守消防规定,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文明施工检查力度,创建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