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武汉政府网| 繁体| 无障碍阅读

市城建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41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9-08-19 14:35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18〕6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412号提案的答复

王珍菊委员:

    您提出的20180412号关于解决现阶段预拌混凝土存在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策规定

    您提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策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从建章立制为切入点,营建“有序竞争、履职尽责、诚信自律、合作共赢”核心理念和氛围,促进混凝土市场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为了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保证工程质量,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等,武汉市人民政府于2011、2012年出台实施的《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第217号令)、《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的通告》就您提出上述意见均作了规范性的界定,据悉,湖北省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近期也将出台,必将为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标准化管理行为,市城建委预拌混凝土管理部门近期修订完善了《武汉市预拌混凝土标准化管理指南》,这一标准化操作文件将进一步提升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及绿色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以上相关行业管理制度和文件为进一步促进混凝土行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质量的管控

    您提出要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施工质量的管控,要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及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

    市城建委历来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每年组织开展质量检查,今年及以后仍将继续开展质量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内容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设备设施、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资料管理、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及拌合物产品质量等,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偷工减料、未按规定检验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企业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罚。

    市城建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控有关制度。将从以下几点加强监管:一是严格交货检验环节质量控制,敦促各方责任单位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进场“三方交验”制度,把好拌合物半成品进场第一关。二是敦促各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混凝土试块制作、养护和试验,严禁混凝土标养试件交由混凝土供应商制作、养护和送检,现场不得留置无标识混凝土试件,监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严格加强对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管。一是加强对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混凝土试件留置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抽查。二是加强对混凝土浇筑环节的突击监督抽查,着重检查是否存有将润管砂浆浇筑到结构实体、是否在预拌混凝土泵送和浇筑过程中加水等问题,一旦发现将从严依法处置。三是加强对施工工期、模板周转周期的监督抽查,防止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四是加强对项目监理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求其对混凝土浇筑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对混凝土的养护进行巡视,对混凝土试件的留置、养护、送检进行见证。

    3、严格加强对混凝土试件和实体质量的检验抽测。一是不定期、不打招呼抽查施工现场混凝土各类试件的留置情况,着重加强对拆模试块的留置、养护和试验报告的监督抽查,严禁拆模试块强度未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过早拆模。二是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抽查,实施问责倒逼机制,当监管人员对试件试验报告产生质疑时,可倒查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防止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三是加强对现浇混凝土实体结构的监督抽测,开展监管人员携带简易设备对实体抽样检测,尽可能排除质量隐患,真正起到监督威慑作用。

    4、从严执法,加大惩罚力度。一方面敦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生产、使用合格的混凝土产品,按章制作、留置、养护试件并试验。一方面加强督促监管人员履职尽责,依法实施监督抽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再者,建立健全问题投诉管理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一旦核准违法违规事实存在,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相关责任主体。

    市城建委市政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将加强预拌混凝土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及现场监理对预拌混凝土监控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是否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进行检查,预拌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督促参建各方把好预拌混凝土开盘鉴定关和进场验收关,严格按规定开展见证取样检验工作,落实监理旁站和平行检验制度,加强混凝土标养和同条件试件强度评定管理工作,督促施工现场建立并落实现场标准养护室和同条件养护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现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状况的监控水平,确保市政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质量。

    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行为,落实建设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原材料供应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监管等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效遏制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行业质量提升、健康发展。

    三、建立诚信体系,推行质量信用名录制度

    您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健全诚信体系,推行质量信用名录制度,加大企业越线成本,并藉此规范市场行为,杜绝违法经营,限制失信企业参与承接工程活动,实行行业淘汰机制等。

    我们将联系相关行业协会,指导建立完善企业行为自律以及诚信机制。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多种方式发布相关行业信息,特别是及时发布行业信息指导价,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您提出的建议十分深刻,十分有意义,我委将把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与使用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