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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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08-19 14:30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18〕52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217号提案的答复 |
王玉珍委员: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我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介绍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自2011年起加大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范围,将原先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的一项帮助解决西部农村贫困户最基本住房安全需求的工作扩大到全国范围。
(二)政策落实适用的范围及要求
在我市非农林垦区范围的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蔡甸区4个区的农村范围内的,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核准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五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且居住的唯一房屋经房管机构鉴定为C级(维修加固)或D级(拆除重建)危房户的范围内实施。
按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需满足“三最三自”条件:优先帮助农村农户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危改户需 “自愿”提出申请,否则有违农民意愿;尽可能的投工投劳“自建”,以降低建房成本;政府补贴建房,通过社会支持、村级帮扶、邻里互助等方式“自筹”一部分资金,做到“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又安全”。
(三)全市总体情况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城建委会同市财政、发改、房管、扶贫(农委)等部门,组织相关区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1年-2017年,总计投入资金2.6亿元,完成9365户危房改造,惠及30000余最需要帮扶的困难农民。先后争取国家财政部补贴6910.2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1039万元。市财政不断提高补助标准,先后将户均补助标准从9000元提高到12000元,共计安排市补资金突破1亿元。各区也基本按照要求安排了财政补助资金计8412.2万元。
二、加大贫困户危房改造力度的措施办法
(一)逐步增加市级、区级资金补助标准。2011年-2017年先后四次提升户均补助资金标准,其中,市、区配套补助资金只针对D级(拆除重建)危房。C级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资金由各区政府从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中自行确定并落实。D级户均补助经历了24000元、27500元、29749.65元、39040元的逐步增加的过程。在全省地市州级财政补助排名第一。
2018年D级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户均39042.7元,其中,除中央财政补助户均11572.7元、省级财政补助户均3470元外,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负担;C级危房必须加固改造,且只可享受维修加固改造的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政府自行确定并落实,不应低于中央户均补助标准。
(二)危房改造不具备金融机构开发贷款条件。鉴于国家危房改造针对的是现居住房屋的基本安全问题,不是为贫困户子女、亲戚给予额外的福利,亦不是标准配备康居房。按照国家现行的扶贫政策要求,通过投工投劳、自筹帮扶和财政补助,在控制面积的情况下,D级危房改造40000元左右的补助资金是可以基本满足安全住房需求的。而危房改造的金融贷款则因农户个人的贫困状态及最基本住房价值等综合考虑的偿还资金能力,而不能被批准放贷。
(三)合理确定分类补助,帮助贫困户落实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户均补助标准不是绝对补助标准,户补助标准具体会根据区、街道等具体情况各自组织实施,也有根据建筑面积、贫困程度来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分配方案并实施。目前,户补助标准最高与最低相差10000元左右。
(四)根据实际提高改造标准。在农户自愿且自筹负担不至于再度返贫的情况下,可以预留埋深和预留周围改扩建余地。先用补助资金建平房,待以后条件改善,进行加盖或扩建的情况在政策内是允许的,只要不是在享受补助资金的阶段直接盖楼房即可(符合危改条件的农户如果原居住是楼房,也可享受国家危改政策,但改造时只能按照平房改造,亦可以预留埋深和预留周围改扩建余地)。
住建部印发的《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住房建设技术导则》文件要求,做到住房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通风良好,配备卫生厕所,实现人畜分离,确保危房改造户“建得起、住得下、不浪费、又安全”。省住建厅2017年发文明确,D级危房改造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主房建筑面积。
(五)引入帮扶合力。市、区扶贫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各级资源,发动驻村帮扶单位、企业,积极向帮扶的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捐款、捐物。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强化农民对危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激发农民发挥参与危房改造的主体作用。民政部门主动作为,为农村贫困户低保、特困人员进行认定,积极落实对个人的生活补助资金。
(六)加强改造质量监督。我市一贯严格危房等级鉴定的原则,由各区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危险等级鉴定,实行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C级必须实施维修加固改造,D级应拆除重建,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各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一直坚持规划引导,严禁在没有规划的区域建房。确保新建住房选址科学、符合抗震、居住安全,防止改成新的危房。同时,各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要求,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水平,同时,陆续组织免费开展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技术水平,建立建筑工匠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有效实现了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户户有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城建委将不遗余力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脱贫工作精神,竭尽所能将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做好,坚决打赢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攻坚战。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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