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武汉政府网| 繁体| 无障碍阅读

市城建委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05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19-08-19 14:19
文   号: 武城建复函〔2018〕44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市城建委对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180005号提案的答复

市民革:

你们提出的第20180005号《关于建设“海绵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收悉,市城建委经会同市国土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创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开展全市扩面

武汉市2015年获批国家第一批海绵试点城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武汉市探索城市建设模式转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治理,推动城市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等问题的有效解决。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要求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着眼,共抓长江大保护。

在完成青山和汉阳四新一旧一新两个集中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12月,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17〕128号),指导各区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国务院下达的城市建成区2020年20%面积和2030年8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目标。

二、强调规划引领作用,加快分区规划建设

(一)强调规划的总体引领作用

海绵城市作为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理念综合提出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改善水安全提升和水资源保障等总体控制目标。《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引领性文件,已通过相关指标体系与城市绿地系统、道路系统、排水防涝系统、湖泊水系等各类专项规划进行有效衔接。

(二)加快推进分区规划建设

为深化落实《专项规划》相关控制要求,我市结合示范区建设探索经验,坚持规划控制目标和问题导向的双重要求,加快推进武汉市中心城区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精确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12月,市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武政办〔2017〕128号),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各区加快落实分区规划编制工作,以武汉市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总体目标,同时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制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和年度建设计划。

三、加强建设管控,在城市建设中落实海绵城市理念

我市已制定涵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的全过程管控制度。在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行政审批和管理环节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一)管控要求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配套建设海绵设施。海绵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根据《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安全等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治理;新建区以目标为导向,高标准管控,超前建设。

20166月市国土规划局发布《关于加强我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的通知》(武土资规发〔2016〕113号),明确各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时,需根据《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和《武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要求,填写完成建设项目“三图两表”,规划部门根据“三图两表”完成项目审批。2016年4月市城建委印发了《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指导武汉市海绵城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二)标准体系

为加强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全程化、本地化、精细化的技术指导,我市组织编制并发布了《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技术导则(试行)》、《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试行)》、《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武汉市海绵城市试点项目规划设计指导意见》(试行)、《武汉市住宅小区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设计导则、建设指南和技术图集等标准体系,可全面指导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全过程工作。

(三)技术支撑

2016年5月,为有效指导武汉市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工作,在武汉建设科技委的支持下成立了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专业委员会。同时,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冶南方、武钢集团、市政设计院等单位均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研究中心(研究院),推动水文科学、城建与水务、环保等多学科融合与交叉,加速海绵城市发展。结合武汉海绵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工作,对海绵城市建设本地参数、重要技术和设施的本地适宜性应用、海绵设施材料选型和设施管理维护等主题内容展开深入研究,对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进行补充完善。

四、结合“四水共治”,统筹涉水工程建设

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期间,我市积极将“四水共治”工作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一是以“治污水”为重点的水体整治工作。通过青山港及二号明渠、东湖港、青山港湿地雨污水整治及水环境修复等一系列工程,将海绵改造与污水治理相结合。二是将“防洪水”与海绵改造相结合。积极在已批在建和已批未建项目增加海绵理念,将临江大道(建设五路至建设十一路段)和青山江滩堤防改造纳入青山示范区海绵建设范围。通过新建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使用透水铺装等措施,使青山江滩成了武汉市首个“会呼吸”江滩,三是通过重点管渠的建设实现“排涝水”功能。港西二期泵站、旅大街、建设二路、荆州街等重大排水骨干管渠的建设,切实提高了示范区排水能力。

海绵城市建设与“四水共治”工作息息相关,我市不断加大排水、污水建设力度,2018年武汉市结合排水、污水专项规划,对近3-5年的重点排水项目进行了梳理,统筹近远期建设时序和内容,5月份制定了全市“四水共治”建设项目计划表。排水方面。中心城区计划2018-2020年投入资金130亿元,实施102个排水项目,新改扩建一批排水泵站,新增一批排水通道,完善次支管网,并对排水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升城市排水能力。污水方面,中心城区计划三年内投入资金300多亿元,扩建一批污水处理厂,新建一批骨干污水管网,完善片区污水系统,实施一批雨污分流和截污项目,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改善湖泊、港渠水环境。加大维护管理力度,通过对排水、污水管网及港渠的定期疏捞维护,加大湖泊、涵闸、港渠、泵站等设施的联调联动等措施,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最大限度减轻城市渍水影响,提升城市水环境。

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6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