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无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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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城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19 15:02 |
文 号: | 武城建复函〔2019〕119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市城建局对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587号议案的答复 |
张龙代表:
您在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0190587号代表建议提出的《关于“关注视障人士出行,切实治理好盲道,按照规范设置盲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盲道作为市政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方面,其建设管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出现了盲道“断头路”、“陷阱”,或者被其他设施占用等问题。我市一直非常重视无障碍设施建设,力争提高盲道的安全性、实用性和美观性。
一、严格落实规划,加大建设力度
结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设计规范中对盲道设置的具体标准和形式,针对武汉市地域特色,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了《武汉市城市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导则》,将包括盲道在内的无障碍设施作为城市街道的重要组成要素,明确规划设计要求。
近年来,武汉市盲道随城市道路建设逐步完善,但部分道路在新改建过程中,受道路红线宽度和两侧已有建筑物的影响,存在局部节点无法拆迁的情况,难以保证盲道连续,局部形成断头路。
针对上述情况,我市对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立了包括项目业主、市级部门、市政府专题会议和市长城建工作例会的城建重点工程四级协调调度机制,对道路项目进行协调、督办、考核、通报,强化建设统筹,督促各建设相关方,加大征地拆迁的协调力度,尽可能形成连续人行道和盲道,避免形成断头路。
二、提升设计水平,强化统筹协调
为提升武汉市城市道路上盲道的设计水平,我市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提升精细化设计水平,出台细部构造图集等指导性文件。我市市城建局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完成的中南地区工程建设标准图集《市政公用工程细部构造做法》(图集号:17ZZ04)、《武汉市市政工程细部施工操作指南(道排工程)》。标准图集中对市政道路盲道的细部构造进行规范统一和提升,包括相交道口无障碍设计、单位出入口盲道设计、公交站台无障碍设计等细部构造,确保相交道路盲道无缝顺滑对接、跨越井盖处连续不中断、无障碍坡道底部零高差,解决市政工程建设中建设标准执行不统一、工程细部精细化程度和景观品质有待提升等问题,为盲道设计和施工提供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指导,进一步推动今后道路建设不断向更加精致、卓越方向发展。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优化人行道各类设施的空间布置。城市道路人行道下方的给水、排水、燃气、照明、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设施需要有配套的窖井盖,存在占用盲道问题。为协调窖井盖与盲道之间的关系,盲道在规划设计阶段,要求连续铺设。道路范围内各类窖井盖、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箱柜等设施尽可能一体化、集约布置,优先避让盲道。如果出现窖井盖实在无法避让盲道的情况,建设时则考虑对盲道进行绕行处理,保证盲道的连续性,并在绕行处设置提示盲道,方便行人使用;同时,对于景观要求较高的路段,可采用隐形井盖形式,不影响盲道的外观和使用。我市建设部门在城市道路的施工图审查过程中,严格技术把关,确保盲道的连续性和规范性。
为避免道路建设完成后反复开挖的现象,我市出台了《武汉市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技术规定》,建立了管线综合协调机制,从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强化统筹协调,要求道路建设须与地下管线“三同步”,并将相关设施的权属方召集到一起,统筹考虑各方需求,避免反复出现地下设施维修开挖的情况。
三、强化施工监管,加强巡查整改
为提高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整体能力,规范盲道施工操作行为,保证盲道设计施工的一致性,我市市城建局组织相关单位相继完成了《武汉市市政工程细部施工操作指南(道排工程)》、《武汉市市政工程细部施工操作指南(轨道交通及市政隧道工程)》、《武汉市市政工程细部施工操作指南(桥梁工程)》等文件,近几年按照指南开展设计的工程,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盲道等设施精细化水平。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尽管施工指南编制完成后,我市进行了大力的推广宣传。但近年来参与我市城市建设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断增多,业主单位从业人员频繁变换,导致各参建单位对精细化的认识仍显不足。
(二)精细化建设责任心缺乏。精细化在设计、施工等环节中,需要参建各方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以工匠精神的态度开展工作。而目前部分参建方存在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建设的细节。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组织相关业主、设计、施工单位,开展系统培训。同时严把验收关,把精细化施工作为日常监督抽查内容,对于未按图纸落实精细化施工的工程,勒令限期开展整改。
目前我市市城建局制定并印发了《市城建委开展武汉军运会道路路面整治对标提升巡查工作方案》,并将巡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以来,市城建局对标提升巡查专班对70余条道路进行现场巡查,共发现各类问题525余处,15大类,其中数量最多的问题有盲道铺装不规范、车行道病害、杆线及箱柜问题、人行道铺装问题、无障碍设施问题等。针对上述问题,市城建局已责令各区政府及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定期组织回头看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落实精细化要求。
四、做好维修维护,及时修复破损
针对违规挖掘形成的盲道陷阱,2017年我市市城管委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建立协调统一的建管机制,强化执法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道路设施的行为。2019年3月以来,中心城区每月办理违章占用侵害城市道路的案件均在50件以上,有效加强了城市人行道、盲道等各类道路设施的保护。
针对不当泊车造成人行道及盲道损坏的情况,市城管委正在研究采取追偿的措施。对停车损坏人行道突出的汽车店、大型餐饮店等经营场所,要求其签订人行道修复承诺书;对因商业经营需占用人行道停车而造成人行道损坏的承担维修责任,从源头上避免盲道陷阱的产生。
五、强化日常管理,杜绝盲道侵占
市城管执法委积极开展道路附属设施的管理和违法占道控管工作。积极推进考核监督制度,将全市市政道路(含人行道、盲道)的占道审批管理纳入大城管检查考评体系中,并要求各区城管委(局)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占道的巡查力度,严格规范审批行为,认真落实监管职能。对容易出现摊贩占用盲道现象的地方,加强巡查控管,如若发现有盲道占用的情况,将依法取缔。同时加强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依法予以管理和处罚。市城管委每月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区人行道及盲道占道管控工作进行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并计入各区年度考评成绩。
对于因地下设施维修需要开挖人行道,造成盲道破坏或截断的情况,市城管执法委将积极协调和配合供电、公安、通信、水务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范要求,恢复开挖的人行道及盲道。
下一步,我市将着手,多措并举,管理强化,形成合力,关注视障人士出行,切实规划、建设、管理好盲道,力争使盲道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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