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局长、党组成员: 陈 聪
- 分工负责建筑业管理和发展、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协助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分管建筑业管理和发展处(行政审批处)、质量安全管理处(市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统筹办公室)、建设工程节能处,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筑节能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建筑工业化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中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领导简历
男,汉族,1981年2月生,湖北钟祥人,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