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的目标,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城市发展方向,以“蓝图不变、政策不改、力度不减、投入不少”为指导,落实“规划优化长江主轴”、“规划建设长江新城”,“构建1个主城+3个副城+3个新城组群城市空间格局”等重大决策,2017年城市建设突出“重中之重——长江主轴、急中之急——排涝水、主中之主——放射线、快中之快——东湖绿道”,有序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品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武汉市2017年市级城建投资及资金计划(以下简称市级城建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为目标,以国际一流为标准,以让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市民对城市建设过程和结果双满意”为基本要求,以“更加注重城市升级、更加注重城市品质、更加注重市民关切、更加注重计划可行、更加注重前期研究”为思路,统筹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民生,坚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开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新征程。
二、市级城建项目投资和资金计划安排
2017年市级城建计划投资规模为11,386,597万元,按建设项目功能分类如下(详见附表):
(一)城市交通项目计划投资7,739,599万元。包括:轨道交通建设项目4,190,000万元,过江通道与快速路网建设项目1,081,000万元,城市主干路建设项目943,172万元,城市次干路、支路建设项目561,985万元,功能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765,829万元,慢行交通建设项目10,000万元,综合管廊建设项目162,613万元,道路维修项目25,000万元。
(二)水务设施项目计划投资1,886,528万元。包括:水环境建设项目24,600万元,污水建设项目366,446万元,灾后重建排水项目893,316万元,海绵城市建设项目553,435万元,供水建设项目48,731万元。
(三)环境卫生项目计划投资158,987万元。
(四)园林绿化项目计划投资562,944万元。包括:园林绿化建设项目481,463万元,区级绿道建设项目45,610万元,大东湖国际文化旅游区工程23,871万元,临空经济区生态景观工程12,000万元。
(五)其他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038,539万元(含停车场项目24,378万元)。包括:谌家矶体育中心及配套项目、琴台美术馆基础设施项目、武汉中心书城文化基础设施项目、琴台文化基础设施等维修改造项目、两江四岸起步区环境改造项目、金口新城地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共停车场建设、棚户区改造、天然气高压外环线、中北路电力通道、路灯建设、消防建设等。
三、有关要求
为了全面完成2017年市级城建计划安排的工作任务,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年度投资任务。各相关区、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计划下达的投资任务和计划进度,认真分解,落实责任,严格实施,确保计划的刚性和严肃性。市政府继续将城建投资纳入市级绩效目标考核体系,由第三方机构按市政府规定分别对各区、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按月通报。各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统筹,确保计划的各类工程按时开工、有序推进、尽快完工,确保年度投资任务完成。
(二)落实项目前期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推进城建计划新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落实项目前期手续,各相关部门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快前置审批事项和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尽量缩短审核周期,为新开工项目及早开工创造条件。
(三)落实建设资金来源。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等政府投资保障。各项目实施单位和筹资单位要细化资金渠道,落实资金来源,运用好已成熟的筹资方式,创新投融资机制,保障项目资金需求。同时,各平台公司要加大打包土地储备、出让力度,为承担亮点区域、重点项目和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落实PPP项目落地。各区、各平台公司要继续加强对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PPP政策的研究和把握,结合承担的城建项目建设任务和具体建设项目,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新建项目原则上都开展PPP前期识别论证工作。鼓励市级项目所在区作为政府出资方参与PPP项目运作。一方面正在开展PPP试点项目的区和平台公司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优选条件成熟、投资规模相对较大、群众要求强烈的新建或在建项目,按照“又快又实”的管理要求,积极推动一批PPP项目落地;另一方面还没有开展PPP试点项目的区和平台公司,对有现金流、具备运营条件的项目,要“强制”实施PPP模式识别论证,鼓励尝试运用PPP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巩固和增强基础设施投入持续增长动力。
(五)落实项目全过程管理。各相关区、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统筹机制,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努力把工程施工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生命周期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实现从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核准、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全过程动态管理、协调推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规范项目建设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支持项目合法开工、建设过程合规有序、建成后依法验收投用。
(六)落实投资统计工作。各区、各部门和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建投资统计工作,注重统计质量和效率,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专人,切实做到及时认真填报,杜绝错报、漏报、虚报、瞒报。同时,PPP政府出资方要协助配合PPP项目公司落实好相关统计工作。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2017年2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