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武汉政府网| 繁体| 无障碍阅读 登录

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监理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11:19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3年开展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现就下半年对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10月25日至12月10日,按年度计划本次抽查对象为工程监理企业,按照企业总数量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市建筑质监站具体实施,以随机方式从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执法人员库中,对应每个抽查对象抽取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核查监理企业资质和监理人员资质以及到岗履职情况。

2.核查主要监理文件编制情况以及编制审核情况是否齐全。

3.核查质量安全(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体系审核,开工报告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特种人员资质审核等)履职是否到位。

4.审查监理工作记录和专项行动记录是否完整。

5.审核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记录是否真实齐全。

四、检查程序及要求

1.确定检查对象。通过市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发布检查批次、检查内容、企业数量等基本情况。

2.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做好抽查记录并由监理企业或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3.登记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表完成抽查内容后应及时将抽查情况录入双随机抽查平台实行电子化管理。检查完毕后检查表、整改意见单及回复等检查资料按规定存档。

4.公布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通过市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另行公布。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4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