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城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城乡建设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促进落实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实践,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直属单位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成立本部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络员,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出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根据市普法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制定了《市城建局关于印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汉市城建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具体细化,建立了与日常工作内容相衔接的长效机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责任年度项目清单,形成了分时间、分重点、分部门、分对象的普法任务表,督促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站办进行明确落实,建立了条目清晰的可考机制;在开展普法工作的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对普法责任之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有效的督导检查机制,形成了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健全,把法治专题学习列入中心组、局长办公会学习内容,4次组织专题学习,及时准确把握法治政策。
加强学法力度,通过法宣在线、武汉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组织全体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全面系统学习国家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科目,开展普法活动。根据省普法办和市普法办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完成无纸化学法用法“网学网考”工作。目前机关98%干部提前完成年度学习任务。
三、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
1.对标优化,开展“四减”工作。履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职责,全面压减审批事项、环节、申请材料和时限。目前,我市从立项到完成不动产登记,办理事项已精简合并到目前59个,精简合并事项17个,精简合并幅度为22.3%。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精简合并到目前20个,精简合并环节13个,精简合并幅度为39.4%。从立项到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精简到75项,精简30项,精简幅度为28.6%。制定拼搏目标,将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不超过45、44、35个工作日。
2.积极推进“四办”改革。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的比例,达到76.23%、87.69%、99.92%、90.01%,全市电子证照库共归集16类1176万本证照。通过系统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大大减少企业跑路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审批效能。
(二)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
一是事项认领发布。目前,我局已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发布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38项,由各责任部门指派专人定期核实公布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并根据政策调整实时更新办事指南内容。
二是审批流程再造。由我局牵头,新洲区具体承办的审批流程对标优化事项共7项,目前办理事项均已进行优化,办理时限均已低于法定承诺事项达到全市最优水平。
三是推进“五通”。根据系统显示,目前我局全程网办事项比例为92.3%,超过80%的目标任务。正在开展自建业务系统与电子证照库对接工作,实现新生成证照及时归集入库。配合市政数局开展城市大脑大数据能力平台需求统计工作。
四是“一窗通办”。2021年3月,我局制定《市城建局关于市民投诉政务服务类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各入驻部门的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各单位负责人定期到窗口调研、现场办公,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强化“店小二”服务意识,及时发现和整治窗口服务中态度不好、业务办理不及时等不良现象。强化业务指导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做实做优延时服务,打造武汉窗口服务“新样板”。
五是“一事联办”。我局牵头工程建设领域“一事联办”共16项,目前已编制完成“一事联办”事项办事指南初稿,近期拟组织相关部门对联办事项对标先进城市进一步优化完善,形成全市通用的优化标准和实施规范,组织实施。
(三)开展“清、减、降”专项行动
2021年5月,我局印发《市城建局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工作内容、时间节点。
一是减审批,推进流程再造。重点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慢、环节多、材料多等问题,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减时限、减环节、减证照、减材料、减基层负担,实施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提高政务服务质效,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市职转办公布的“容缺审批事项一张清单”,涉及我局事项共3项,上半年累计办件2127件。
二是降收费,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目前,我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程序中无中介服务事项和无收费事项,也无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委托行业协会办理的事项。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快行业立法步伐。按照我市年度立法计划,按期完成相关立法工作任务,年内《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可以完成立法目标,完成了《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修订的立法调研任务,《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二是加快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市政府的部署,依照我局职责,完成了2部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长江生态保护、公共卫生体系等专项清理工作;完成了2部地方性法规、6部政府规章、9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4份市城建局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推动营造城乡建设领域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是系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于今年5月出台了武汉市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收集整理了截至出台时仍在有效期内的由我局起草或牵头的8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1部市城建局规范性文件,规范了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更新及使用;同时在我局官网上公布了《市城建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指导。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局今年共制发了5部规范性文件,分别为《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城建规〔2021〕1号)、《市城建局关于<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继续实施的通知》(武城建规〔2021〕2号)、《市城建局关于<武汉市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细则>继续实施的通知》(武城建规〔2021〕3号)、《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1〕4号)、《市城建局 市房管局关于规范全装修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城建规〔2021〕5号)。严格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
四、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送法进工地主题活动。结合专项工作开展普法,为农民工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法规处、工会组织法律进工地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2021年2月份以来,我局组织了志愿者、律师团队组织活动40场,惠及建筑类企业40余家,从业人员2000余人,活动用群众语言、以真实案例进行法治宣传,使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的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为建筑业企业夯实法治基础。
二是依托服务窗口加强法治宣传。 结合服务工作开展普法, 实施市管房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申报,将办事程序、依据、标准、时限、资料要求等,通过印制办事指南,汇编手册,上墙、上网等途径予以公示。建立服务对象网络平台,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等“微宣传”通道,及时向服务企业(项目)传达最新的法律法规,使普法工作服务延伸到“神经末梢”。
三是开展宪法学习宣讲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日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前制定活动方案,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集中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热潮。
四是利用“两微一端”进行普法宣传。利用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微信号“武汉城乡建设”,发送法治消息,即时报道我局法治工作情况。
2022年,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夯实普法和全行业守法基础工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全行业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是进一步落实法制监督各项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中,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三是程序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规范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城乡建设工作需要,围绕城市路灯、城市管线建设管理等,推动相关立法工作,同时,及时对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规范,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