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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27 09:21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各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城建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2023〕1345号)要求,我局于2023年9月起,对市管及中心城区管辖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项目及方式

本次检查按“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规定,随机抽取了18个特殊建设工程项目,其中市管项目4个,7个中心城区各2个。本次检查全部通过“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进行网上检查。

二、检查情况

本次消防设计质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项目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等。

经检查组提出检查意见、企业申诉讨论、专家组复核,本次检查共发现问题150项,其中违反强条3项,违反“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55项。(详见附件)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提高设计审查质量。设计单位要以本次问题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管理;图审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技术能力培养和职业操守管理,确保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审查工作,保证施工图审查的严肃性。

(二)做好行业监管,落实消防审查职责。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分工,进一步加强所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监管,对消防设计质量不高、施工图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加强抽查核查力度,确保消防设计审查许可质量。

(三)严格落实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逐条落实整改,对已实施的消防工程,应在实际工程中整改到位。对涉及违反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方面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反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单位,可实施约谈、诚信扣分等。

各区将整改落实及处理情况,于2024年1月8日前书面反馈我局。

附件: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意见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2023年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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