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厅头[2022]2171号)的相关精神,现就我市建筑业企业相关资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我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以及无等级的模板脚手架、预拌商品混凝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届时,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延期时间,并可自行下载延期后的相关电子证书。
企业通过办理合并、分立、跨省变更,以及省内跨市(州)地址变更等事项取得上述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不在本次证书延期的范围。
二、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二级专业承包资质的,仍按照省厅《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号)和我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0400号)执行。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