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湖北政府网| 武汉政府网| 繁体|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管理 > 造价管理

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市标准定额管理站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7 11:33 来源:市标准定额管理站

各造价咨询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721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范围

     凡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下列企业,均应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网址:http://www.ccea.pro),填报2019年度数据。

    (一)企业总部注册地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造价咨询企业;

    (二)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汉设立的分公司。

二、工作要求

     (一)请企业认真阅读《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详见附件),组织做好本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网上数据上报初审合格的,企业打印统计调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0年2月25日前报送到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执业管理科。

     2、网上填报数据审核未通过的,请填报单位及时根据退回原因修正数据并重新上报,待审核合格后,打印上报统计调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20年2月25日前报送到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执业管理科。

     3、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汉设立的分公司,采用纸质版填报统计调查数据,填报《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中的建造表1至表4,于2020年2月25日前报送到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执业管理科。

    (二)凡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数据填报的企业,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三)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填报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与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左虹、曹俊达,  027-87250293)

    市标准定额管理站执业管理科联系人及电话:冯清伦,027-85720981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

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2020年1月13日


附件: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