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省住建厅《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14]129号)、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市城建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武城建[2014]171号)文件,现将初审核准的47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一、请核准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进入省住建厅“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二、在武城建安许审示[2022]3号公示文中,对于三类人员因省市社保系统升级未能及时交纳人员社保、公示意见为不合格的企业,为助企纾困,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这类企业可在3月31日前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按不合格进行处理。其他原因不合格的企业不在此列。
附件:核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企业名单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