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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市城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2 13:05 来源:

    一、总体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要求,市城建局紧紧围绕“打造政务最优服务城市”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单位职能职责,持续加大重点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一)准确把握主动公开要求

依据《条例》中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要求,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87条,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策解读、提案办理等内容。全年出版《城建舆情》共计67期(总684期),领导签批件共19件。同时,主动公开我局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其中包括:计划规划信息、安全生产信息、建设工程项目市区分工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重大建设项目实施信息、政府采购信息、资质管理信息等内容。

主动公开重大决策信息。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周边管线控制、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城建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二)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送达、归档等程序,统一文书格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给予答复,增强答复内容的规范性、针对性,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成立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二是针对政务公开年度要点,制定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进行发布。三是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四是定期组织政策学习、组织培训和研究工作,提升工作应对能力。

(四)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整合行业资源,优化栏目模块,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结果,及时处置安全隐患。二是强化宣传工作。定期更新行业信息、单位信息,增强公众对城建行业的了解。围绕舆论热点,通过调研、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广泛运用视频、图片等新媒体手段形象直观的进行公开信息宣传,做到通俗易懂,主动满足群众的需求,接受社会监督。

(五)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落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度,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义务,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制度,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检查考核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将“武汉建设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187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227条,“单位新闻”栏目151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指南表”栏目44条,“资质信息”栏目98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管理”栏目100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栏目40条,“武汉好声音”栏目52条,“农村危房改造权力责任清单”栏目15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栏目76条,“2019年武汉设计日暨第五届武汉设计双年展专题”栏目64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专栏”栏目10条,“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专栏7条,“宗教工作学习专栏”栏目7条,“国防教育和双拥专栏”栏目7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栏”栏目42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41条,其它信息公开1206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务信息1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864条。

对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立案等重点工作制发了4件规范性文件并全部主动公开。同时,详细解读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实施细则、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等4项政策文件。

重点对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访投诉法定途径清单等事项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从2001年算起)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94

(含武城建行政文和武城建规)

45

78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10

0

631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18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8

0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

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6

237.65万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和《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工作,及时答复,按时办结。全年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78件,其中:予以公开12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64件,不予处理1件,其他处理0件。全年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收取及减免费用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

4

0

1

0

1

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1

0

0

0

1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信息不存在:34

指向性:26

信息不存在:2

指向性:1

0

指向性:1

0

0

6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2

4

0

1

0

1

7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无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包括:一是政务公开意识仍需不断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三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提高。 

2020年,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协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进一步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策学习,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健全政务公开检查考核机制,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重大决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项目批准、实施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五是积极学习研究区块链等新技术,主动探索“链+政务”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共承担省、市人大政协议提案136件的办理任务。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4件、省政协委员提案5件;市人大会议议案2件、市政协会议建议案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49件,市政协委员提案74件。这136件议提案中,主办件(分办、承办)40件、会办件96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答复工作。经征求代表委员和办理部门意见,公开了我局主(承)办的40件省、市议提案答复。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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