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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建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市城建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26 11:12 来源:

    按照国家与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委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我委重点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承诺整改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年初,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委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召开了由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委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市城建委关于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了《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清理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方案》,组建了市城建委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相关要求,确保整改内容的落实。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

    1、依法全面清理,因事分类处置

    在委清权专班的指导下,各责任处室和单位明确分工,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等工作。按照全面清理、分类处置的要求,历经一年多清理规范,我委现行行政权力及行政服务事项共计9类、265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6项;行政处罚169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监督检查29项;行政服务26项;行政备案19项;专项资金分配2项;其他权力8项。以上权力和事项,按规定时间上报并对社会公布。经清查,我委暂无行政强制类、行政征收类、行政征用类、行政裁决类、行政给付类和行政奖励类6大类的行政管理事项。

    2、明确责任清单,编制流程图表

    (1)坚持统一标准。一是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权力清单”编制“外部流程图”,不随意增减项目。二是严格依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将办理岗位、运行程序、办理时限、内部监督等要素全部表述清楚,力图做到公开透明。三是依法设定程序,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制订“外部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权力实际运行程序科学制订。

    (2)实施梯形推进。专班将该项任务进行逐层分解,先分解到各二级单位,再分解到委机关处室。二级单位按照依法、规范的原则进行流程设计,初稿报相应的委机关处室复核。委机关处室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则,对程序进行整合。

    (3)落实分级负责。涉及处室承办事项,由机关处室填报后直接报委分管领导审签。涉及二级单位承办事项,由相应处室复核后报委分管领导审签,以确保工作的严谨性。截止目前,我委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在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财政预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委根据有关要求进行了研究部署,落实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4月15日前,我委根据市财政局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有关复核意见,对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内容进行了重新调整并进行了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是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二是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三是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10月30日前,根据市财政局对部门决算正式批复,我委对部门决算内容也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主要包括:一是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二是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主动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武汉建设”网作为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由委分管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并将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和二级单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按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武汉市城建委依法主动在武汉建设网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截止到2014年底,公开栏目有130多个,公布信息16万余条,其中,2014年至今发布信息6200余条。依照主动范围的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到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近年来,我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呈现出快速增加的趋势, 2014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1件,同比增加了317%.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7月份,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范围的通知》要求,我委对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对现行工作中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自查和梳理,通过广泛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意见并经委领导研究同意,重点对以下几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对外公开,其中包括:计划规划信息、安全生产信息、工程报建信息、施工许可信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信息、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城建攻坚重点工程信息。并及时在武汉建设网信息公开板块增加了相对应的栏目。

    三、主要做法

    (一)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由委分管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委办公室负责督办、协调,并将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和二级单位及责任人,做到层层抓落实。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按照迅速及时、渠道多样的原则,建立内部督办等快速发现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实行内部督办的问题处理制度,成立市城建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委办公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责成存在问题的各单位进行整改。依照《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建立了追责问责机制。

    (二)完善工作措施。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责任制。2014年,我委印发了《市城建委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应升级了我委内网信息管理后台,建立了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责任制。加强了日常维护责任的考核和季度通报,信息做到了及时更新,及时发布。二是加大信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先审后发”“一事一审”的原则及时对外发布政务信息。

    (三)抓好工作落实。2014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工程报建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加大了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另外,我们还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目前已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四、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加大公开力度,以不公开为例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创建服务型政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坚持和健全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检查考核机制。

    二是继续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落实和督办工作。

    三是升级门户外网,整合行业信息,提升为社会的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科学,更新更及时,查询更方便。

    四是加大政策解读类信息的发布率,提高信息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五是认真受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和复议、诉讼和申诉。落实办好每一件申请和申诉,建立机制、提高办理效率。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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